在购
买房产之后,若房屋实际面积与标明面积的差异未超过总计3%的范围内,则应根据实际测量的结果进行结算;若差异超过了该比例,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双方之间的交易合同,卖方需要全额退还之前支付给卖方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而买方选择继续
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可以依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以及事先约定的价格,要求卖方予以
双倍赔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