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类情况下,
购房者需与相关银行进行深入磋商,讨论如何将尚余的贷款本息以及相应的部分本金和利息(在此之前已经按照既定的约定逐月进行了归还)提早还给贷款机构,以被视为购房者已经履行了向银行
提前还款的责任。至于银行方面,他们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所制定的《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的第30条相关规定来执行操作:即当
抵押人或者出质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全偿还所有贷款之后,
抵押物或者
质押物将会被退还给抵押人或者出质人,而此时
借款合同也将自动终止。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