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制度下,对于取保候审的费用标准并未采取全国性的统一规定,而是交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每起案件的具体情节进行综合考量和确定。在大多数情况下,该笔费用主要涉及
保证金部分,其金额将根据
司法机关对涉案嫌疑人社会危害性的评估,结合案件的具体性质等多重因素逐一斟酌、衡量,以确保能够达到足额
保证犯罪嫌疑人随传随到参与
刑事诉讼活动的目的。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取保候审的费用并非消极收取的固定手续费,而是一种以支付条件为依据的
担保措施,待案件审理终结之后,保证金将会如数退还给
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