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关于停工留薪事项的
工资发放问题还需具体视停工留薪性质而定。倘若在因因
工伤而产生的
停工留薪期间出现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那么此种情况下,作为
劳动者的您有权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机构内部设置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正式
申诉。
依据现行相关
法规,明确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间,雇主须
保证员工原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且应当按照月度时间准时发放。当员工由于工作遭受
意外伤害或
职业病影响导致必须暂时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治时,其在停工留薪期限之内,应享受与原岗位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样地,这段时间也是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月度方式来支付给员工的。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