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离职之后,薪酬结算事宜应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双方所签署的
劳动合同之际进行。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需依据双方预先在劳动合同中所达成的协议以及这位劳动者在这段工作期间内正常付出雇佣劳动力的具体天数,来计算并发放给劳动者相应的薪酬收入。在此前提下,劳动者的薪酬收入应当以货币方式予以体现并且应当一次性地结清。换言之,在劳动者依法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责任全额支付劳动者的所有薪酬,供其承受。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