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交纳
社会保险所引发的
赔偿事宜,实在并无普遍性的精确规定值,而需要根据
当事人或事例的详细情形作出精准的评估。
在这样的情况下,身为用人单位的雇主有义务为其员工补全缺失的社会保险费。
如若由于未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给
劳动者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失,例如因为无法享受到社会保险福利而产生的
医疗费用等,那么劳动者便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
至于
赔偿金额的确定,自然也需要根据具体的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和测算。
倘若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缴纳社会保险,从而选择与之
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计算;而对于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的,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