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处于孕期的员工通常是不能作为
裁员对象的。
对于怀孕的女性员工,她们享有法律所赋予的特殊保护,雇主们不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来解除与她们之间的
劳动关系。
然而,如果怀孕的员工出现了《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九条列出的情形,例如在
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满足职位要求,或者严重违反了所在企业的规章制度,抑或是负有严重渎职、
挪用公款等行为并对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等等,那么雇主就有权依法解除与其签订的
劳动合同。
总的来说,在正常的情况下,仅仅因为裁员的原因,怀孕的员工是不应该被解雇的。
若是您不幸遭受到了这种不公正待遇,不妨通过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
起诉讼等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