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法律环境中,关于流浪动物伤害人类造成损害的责任归属问题甚为复杂。
若是有可能确定最初的饲养者或者控制者,那么这个人或许会被视为需要负起相关责任的主体。
然而,现实中往往很难找到这些原主人,因此,如果有个人长时间地向流浪动物提供食物和照顾,使得这些动物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保持相对稳定的生活状态,那么这个人就有可能因为这种实际形成的饲养关系而被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如果受害人本身存在着故意挑衅、激怒流浪动物等过失行为,这将有助于减轻加害方的赔偿责任。
倘若事件发生在一个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区域之内,并且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其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他们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总的来说,对于具体责任的判定,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