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的情况下,
期房预售合同是具备合法效力的。
首先表现为开发商应该获得相应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书。
在此证书尚未发行的基础上,所缔结的预售合同理论上来说属于
无效合同范畴,但是若未能取得执照但在
诉讼发起之前成功获取许可证明,这部分合同则可以判定为具有合法效力。
其次,预售合同的具体条款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必须确保没有任何
欺诈、威胁等因素导致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或者
可撤销。
再次,参与合同签署的双方
当事人都必须具备适宜的
民事行为执行力,并且其表达的意愿必须真实可信。
只要上述所有条件得到充分满足,那么期房预售合同便具有严肃的法律效应,对于合同的双方来说,都拥有了法律所赋予的义务和权利。
倘若开发商未能遵守合同约定,
购房者有权根据
合同条款维护自身权益;反之,如果购房者违反了合同条款,开发商同样有权力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