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1"补偿方案中,其中的"N"代表的是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公司需根据员工每增加一年的服务期便以支付一个月
工资作为基准的方式向员工发放经济补偿。
就例如员工的
劳动关系期满了三年零六个月,那么在这个事例中,我们所说的"N"应当被视作四个月的工资薪酬。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此处所提到的月工资并非指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任何一个月份的平均工资,而是特指员工在过去的十二个月内所有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的总和。
若您的月工资水平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将受到限制,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值得一提的是,"+1"所代表的是额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部分工资通常会按照您在上个月的实际工资标准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