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之下,企业若未成功延
续签订第三份合同时,可能会被视为
非法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的《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规定,如果
劳动者与同一雇主成功签署了两次以上的有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并且在此过程中其本人并未出现第39及40条所述的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尚未履行完毕法定劳动义务或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严重过错行为,而且劳动者个人已对
续签劳动合同表示认可甚至持有积极意向的前提下,除非劳动者明确提出只愿意签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应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假如您并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雇主可以合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情形,那么企业未能成功延续签订第三份合同时,便构成了非法
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此时,您有权要求企业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具体金额为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而经济补偿则是根据您在该企业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计算的,即每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