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工作满三年后遭解雇所产生的
补偿金额,其具体数额应当根据解雇的具体原因进行确定。
倘若用人单位在未经法定程序或不具确凿理由的情况下实施解雇行为,那么这将是一种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支付
赔偿金之责,该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按
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过去的十二个月内的总收入除以十二得出的平均值即为
月工资,再乘以六个月即可得到总的赔偿金数额。
然而,如果存在如下合法的解雇情形,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补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
劳动合同关系,比如劳动者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仍然无法胜任,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在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基础上,再支付三个月的
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