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筑企业破产时,对于其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
破产程序展开相应处理工作。
首先,由
破产管理机构负责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的详细清点及评估分析。
若发现相关项目存在继续经营的有利条件及可行性,那么破产管理机构便有可能寻求新的投资者或者业务伙伴以协助项目的后续建设完工。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原先与承建商签订的合同中包括的各项法律权益和责任很可能会随之发生调整和转移到新的主体身上。
倘若无法持续进行工程建设的话,那么就需要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
清算估值,通过拍卖等途径将其转化为实际资金收入,并将此笔金额计入
破产财产,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次对
债权人进行
赔偿。
总的来说,在建工程的处理过程需要充分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现状、各种法律规定以及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以便能够有效地实现资源的最佳调配利用以及
债务的公平合理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