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内公用下水道堵了,谁负责疏通?
[律师回复] 楼内公用下水道堵塞,一般由以下主体负责疏通:
- 物业服务企业 :从楼体外墙至污水井(不含污水井)管道部分,包括楼内主排水立管,属于业主共用。若堵塞是由于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对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义务造成的,那么物业应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安排疏通工作。自污水井(含污水井)至化粪井(含化粪井)前的管道部分,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维护、疏通和维修。
- 相关业主:若公用下水道堵塞是因某一户业主使用不当,如往管道内丢弃异物等导致,该业主需承担主要责任,负责疏通并赔偿其他业主因此遭受的损失。若共用管道因自然损耗、老化等原因堵塞,在已过质保期的情况下,一般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疏通责任,维修费用通常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
- 开发商:若是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下水道堵塞,在房屋质保期内,可找开发商负责维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