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土地合同如何解除

#合同终止 最新修订 | 2025-12-28
646浏览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027人
专业处理合同终止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合同终止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合同终止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土地合同有三种解除方式:
一是协商解除,双方商量一致,达成解除合同的共识即可。
二是约定解除,按合同里提前约定的条件,条件达成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三是法定解除,出现法定情形,如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一方有权解除。
解除要按法定程序,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
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规定要办手续的,按规定来。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土地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小朱因遭遇不可抗力,土地无法按原计划使用,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小朱认为可依据法定解除条件解除合同,而小胡则坚持按合同继续履行,双方就合同是否该解除产生争议。小朱向小胡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小胡对此有异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当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小朱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其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
2、解除合同需遵循法定程序,小朱已通知小胡,合同自通知到达小胡时解除。小胡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该土地合同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双方也应依照规定执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连云港181****961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8****659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957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93人选择咨询律师
61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合同如何解除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7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2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5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4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3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1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44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4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8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0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7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5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5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3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2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4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6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0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0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6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6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7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1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5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5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2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1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2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4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8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3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156****915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680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5****625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也叫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该如何解除土地合同
1w浏览2025-04-11
无户口,有土地,土地除权,该怎么算?有户口无土地,土地除权又该怎么算?
[律师回复]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修订)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案你之前所有宅基地被邻居扩建后已构成实际使用土地,相对于国情法律和基层管理维稳需要,从立法初衷考虑:
①拆除已扩建建筑物返还你宅基地相对于换领新地重建治理成本较高;
②加深乡邻矛盾,易滋生仇恨心里,造成恶劣后果;
③树立职能部门规范执法用法形象。全国大部分省市都有出台农村宅基地的规章或文件,我所在安徽省出台有《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依照其
第十四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需要新占宅基地的,应当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方可建设;在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上翻建住宅的,不需要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显然你原有土地已被除权,需要按照上述
第一款重新申请新宅基地。重新申请宅基地需如下条件:
第十七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之日起10日内,召开申请人所在的村民小组会议。经村民小组会议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村民委员会应当签署同意意见送达申请人,并张榜公布申请人姓名、理由和宅基地位置、面积。张榜公布期限为10日。第十八条申请人接到村民委员会签署的同意意见后,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户籍登记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所属村民委员会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见;
(四)拟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以及界址范围的材料;
(五)市、县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者不签署意见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调查
3.4w浏览
土地纠纷解除土地合同
10w+浏览2023-09-17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解除方式:1、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也叫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2、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定解除。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条件如下: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3、在土地承包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w浏览2024-09-12
无户口,有土地,土地除权,该怎么算?有户口无土地,土地除权又该怎么算?
[律师回复]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修订)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案你之前所有宅基地被邻居扩建后已构成实际使用土地,相对于国情法律和基层管理维稳需要,从立法初衷考虑:
①拆除已扩建建筑物返还你宅基地相对于换领新地重建治理成本较高;
②加深乡邻矛盾,易滋生仇恨心里,造成恶劣后果;
③树立职能部门规范执法用法形象。全国大部分省市都有出台农村宅基地的规章或文件,我所在安徽省出台有《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依照其
第十四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需要新占宅基地的,应当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方可建设;在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上翻建住宅的,不需要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显然你原有土地已被除权,需要按照上述
第一款重新申请新宅基地。重新申请宅基地需如下条件:
第十七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之日起10日内,召开申请人所在的村民小组会议。经村民小组会议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村民委员会应当签署同意意见送达申请人,并张榜公布申请人姓名、理由和宅基地位置、面积。张榜公布期限为10日。第十八条申请人接到村民委员会签署的同意意见后,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户籍登记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所属村民委员会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见;
(四)拟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以及界址范围的材料;
(五)市、县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者不签署意见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调查
3.4w浏览
土地合同解除条款
10w+浏览2023-09-07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解除?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的解除方式有:协议解除、违约解除、情事变更解除等,具体情况下对于土地租赁合同中存在违约的,是需要根据实际的违约事实和后果来追究有关违约的责任和后果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合同怎么解除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条件如下: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3、在土地承包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w浏览2024-10-08
无户口,有土地,土地除权,该怎么算?有户口无土地,土地除权又该怎么算?
[律师回复]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修订)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案你之前所有宅基地被邻居扩建后已构成实际使用土地,相对于国情法律和基层管理维稳需要,从立法初衷考虑:
①拆除已扩建建筑物返还你宅基地相对于换领新地重建治理成本较高;
②加深乡邻矛盾,易滋生仇恨心里,造成恶劣后果;
③树立职能部门规范执法用法形象。全国大部分省市都有出台农村宅基地的规章或文件,我所在安徽省出台有《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依照其
第十四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需要新占宅基地的,应当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方可建设;在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上翻建住宅的,不需要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显然你原有土地已被除权,需要按照上述
第一款重新申请新宅基地。重新申请宅基地需如下条件:
第十七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之日起10日内,召开申请人所在的村民小组会议。经村民小组会议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村民委员会应当签署同意意见送达申请人,并张榜公布申请人姓名、理由和宅基地位置、面积。张榜公布期限为10日。第十八条申请人接到村民委员会签署的同意意见后,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户籍登记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所属村民委员会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见;
(四)拟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以及界址范围的材料;
(五)市、县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者不签署意见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调查
3.4w浏览
土地拆除怎么补偿
10w+浏览2023-09-03
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如何赔偿?
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根据合同内容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中明确规定,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内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标准,按照合同内容约定确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条件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条件如下: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3、在土地承包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w浏览2025-01-19
无户口,有土地,土地除权,该怎么算?有户口无土地,土地除权又该怎么算?
[律师回复]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修订)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案你之前所有宅基地被邻居扩建后已构成实际使用土地,相对于国情法律和基层管理维稳需要,从立法初衷考虑:
①拆除已扩建建筑物返还你宅基地相对于换领新地重建治理成本较高;
②加深乡邻矛盾,易滋生仇恨心里,造成恶劣后果;
③树立职能部门规范执法用法形象。全国大部分省市都有出台农村宅基地的规章或文件,我所在安徽省出台有《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依照其
第十四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需要新占宅基地的,应当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方可建设;在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上翻建住宅的,不需要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显然你原有土地已被除权,需要按照上述
第一款重新申请新宅基地。重新申请宅基地需如下条件:
第十七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之日起10日内,召开申请人所在的村民小组会议。经村民小组会议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村民委员会应当签署同意意见送达申请人,并张榜公布申请人姓名、理由和宅基地位置、面积。张榜公布期限为10日。第十八条申请人接到村民委员会签署的同意意见后,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户籍登记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所属村民委员会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见;
(四)拟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以及界址范围的材料;
(五)市、县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者不签署意见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调查
3.4w浏览
土地征收后土地承包合同是否解除
10w+浏览2023-09-16
解除土地买卖合同后如何赔偿?
按照原来的土地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有定金的约定,那么就按照双倍的定金来进行赔偿。但是如果双方在最开始签订合同时没有谈到违约金,那么最终就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的30%来确定赔偿的数额。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土地租赁合同要如何解除
1w浏览2025-03-31
无户口,有土地,土地除权,该怎么算?有户口无土地,土地除权又该怎么算?
[律师回复]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修订)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案你之前所有宅基地被邻居扩建后已构成实际使用土地,相对于国情法律和基层管理维稳需要,从立法初衷考虑:
①拆除已扩建建筑物返还你宅基地相对于换领新地重建治理成本较高;
②加深乡邻矛盾,易滋生仇恨心里,造成恶劣后果;
③树立职能部门规范执法用法形象。全国大部分省市都有出台农村宅基地的规章或文件,我所在安徽省出台有《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依照其
第十四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需要新占宅基地的,应当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方可建设;在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上翻建住宅的,不需要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显然你原有土地已被除权,需要按照上述
第一款重新申请新宅基地。重新申请宅基地需如下条件:
第十七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之日起10日内,召开申请人所在的村民小组会议。经村民小组会议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村民委员会应当签署同意意见送达申请人,并张榜公布申请人姓名、理由和宅基地位置、面积。张榜公布期限为10日。第十八条申请人接到村民委员会签署的同意意见后,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户籍登记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所属村民委员会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见;
(四)拟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以及界址范围的材料;
(五)市、县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者不签署意见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调查
3.4w浏览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怎么解除
10w+浏览2023-09-01
顶部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81****941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35****247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6****143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78****655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7303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0****160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