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子女顶替接班,农村来的,在农村参加工作部分退休时算不算工龄?
[律师回复] 企业子女顶替接班,接班之前的工作时间退休时不能计算连续工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2、(82)劳险便字37号规定:“因组织原因中断过工作,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工人,退休时一般可以将前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并以此确定其退休待遇标准。根据以上规定:九十年代前职工自动离职或辞去公职(顶替接班是八十年代之前的政策),其工作年限都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不含因组织原因中断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