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预售登记后商品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二手房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2
1.3k浏览
朱瑞雷律师
朱瑞雷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1846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二手房纠纷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二手房纠纷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二手房纠纷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若您所持有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慎遗失,但您已经成功办理过预售登记手续的话,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申请,请求他们协助撤销原先的预售登记记录。为了确保手续完备,在注销登记前,您需要先在本地报纸上发布一份关于遗失声明的公告。详细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建议您直接咨询与您签署预售合同的开发商,以便获得更为准确的指导。
根据现行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中的相关条款,商品住宅的预售活动中,开发商有义务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同时,开发商也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三十天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此外,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应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推广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制度。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沭阳152****877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316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375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49人选择咨询律师
59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预售登记后商品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45****13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1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5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1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3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5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2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6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0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2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4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4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0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7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8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6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0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6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6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7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2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5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8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5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0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4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156****720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754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6****231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与预告登记
1、法律性质不同。预告登记是由《物权法》规定的一种不动产登记制度,属于民事制度。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行政管理措施,属于行政管理制度。2、实际功能不同。3、操作上的不同。4、适用范围不同。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比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适用范围广。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预售登记后商品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商品房预售合同遗失且已预售登记,可向开发商申请撤销原登记。注销前需登报遗失声明。详询开发商了解操作及注意事项。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开发商须与购房者签正式合同,并在30天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登记备案。管理部门应推广网上登记备案制度。
1w浏览2024-05-11
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①、适用对象不同。商品房预售登记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是对请求权的登记。
②、两者的目的也不同。前者进行保全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后者是权利人的请求权。这一差异导致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并不具有预告登记制度的功能,预告登记的保全权利、保全权利顺位及确保交易安全的功能在预售合同备案中无从体现。
③、登记申请人不同。预售登记的申请人为商品房预售人,而预告登记的申请人为享有请求权的权利人,义务人为不动产的现时所有人,请求权人应取得义务人的承诺(当然的假处分命令应该也可以)。
④、适用的依据不同。预售合同登记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公法的强制规范进行,而预告登记适用私法规范。
⑤、权利性质也不同。预售合同登记属于行政管理性质,而预告登记属于私法的权利保全性质。
⑥、效力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核心是其效力,各国法律大多规定了预告登记具有保全顺位的效力、保全权利的效力与满足的效力等,也只有赋于预告登记这些效力,才能使预告登记具有实际意义,成为请求权的保全手段。而我国现行预售登记仅有“应当”进行登记的规定,而没有对登记效力的规定。不仅没有规定未经登记的预售合同是无效还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且也没有规定经过登记的预售合同,预购人是否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是否可以对抗随后成立的物权变动或有损于登记债权的行为。
⑦、预售登记没有失效制度。预告登记只是一种请求权的保全,不具有的效力,只有将预告登记推进到本登记时才具有意义。因此,预告登记由于一些特定的事由而消失,不会永远存续。而我国商品房预售登记不会涂销,存续时间非常长,这也意味着其目的在于行政管理即预售资格审查手段,而非对购房人的请求权进行保护,与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着根本上的差异。
4.6w浏览
商品房预售怎么登记备案
商品房的预售登记备案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联机签约的30天之内向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在办理预售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如何进行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1w浏览2025-02-10
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①、适用对象不同。商品房预售登记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是对请求权的登记。
②、两者的目的也不同。前者进行保全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后者是权利人的请求权。这一差异导致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并不具有预告登记制度的功能,预告登记的保全权利、保全权利顺位及确保交易安全的功能在预售合同备案中无从体现。
③、登记申请人不同。预售登记的申请人为商品房预售人,而预告登记的申请人为享有请求权的权利人,义务人为不动产的现时所有人,请求权人应取得义务人的承诺(当然的假处分命令应该也可以)。
④、适用的依据不同。预售合同登记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公法的强制规范进行,而预告登记适用私法规范。
⑤、权利性质也不同。预售合同登记属于行政管理性质,而预告登记属于私法的权利保全性质。
⑥、效力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核心是其效力,各国法律大多规定了预告登记具有保全顺位的效力、保全权利的效力与满足的效力等,也只有赋于预告登记这些效力,才能使预告登记具有实际意义,成为请求权的保全手段。而我国现行预售登记仅有“应当”进行登记的规定,而没有对登记效力的规定。不仅没有规定未经登记的预售合同是无效还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且也没有规定经过登记的预售合同,预购人是否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是否可以对抗随后成立的物权变动或有损于登记债权的行为。
⑦、预售登记没有失效制度。预告登记只是一种请求权的保全,不具有的效力,只有将预告登记推进到本登记时才具有意义。因此,预告登记由于一些特定的事由而消失,不会永远存续。而我国商品房预售登记不会涂销,存续时间非常长,这也意味着其目的在于行政管理即预售资格审查手段,而非对购房人的请求权进行保护,与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着根本上的差异。
4.6w浏览
商品房预售合同要登记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宏观调控措施,经备案的合同受政府监督但无对抗第三方效力。预告登记是购房者向登记机关申请确保物权实现的法律途径,旨在保障买方权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预售合同要登记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宏观调控措施,经备案的合同受政府监督但无对抗第三方效力。预告登记是购房者向登记机关申请确保物权实现的法律途径,旨在保障买方权益。
1w浏览2024-04-30
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①、适用对象不同。商品房预售登记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是对请求权的登记。
②、两者的目的也不同。前者进行保全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后者是权利人的请求权。这一差异导致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并不具有预告登记制度的功能,预告登记的保全权利、保全权利顺位及确保交易安全的功能在预售合同备案中无从体现。
③、登记申请人不同。预售登记的申请人为商品房预售人,而预告登记的申请人为享有请求权的权利人,义务人为不动产的现时所有人,请求权人应取得义务人的承诺(当然的假处分命令应该也可以)。
④、适用的依据不同。预售合同登记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公法的强制规范进行,而预告登记适用私法规范。
⑤、权利性质也不同。预售合同登记属于行政管理性质,而预告登记属于私法的权利保全性质。
⑥、效力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核心是其效力,各国法律大多规定了预告登记具有保全顺位的效力、保全权利的效力与满足的效力等,也只有赋于预告登记这些效力,才能使预告登记具有实际意义,成为请求权的保全手段。而我国现行预售登记仅有“应当”进行登记的规定,而没有对登记效力的规定。不仅没有规定未经登记的预售合同是无效还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且也没有规定经过登记的预售合同,预购人是否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是否可以对抗随后成立的物权变动或有损于登记债权的行为。
⑦、预售登记没有失效制度。预告登记只是一种请求权的保全,不具有的效力,只有将预告登记推进到本登记时才具有意义。因此,预告登记由于一些特定的事由而消失,不会永远存续。而我国商品房预售登记不会涂销,存续时间非常长,这也意味着其目的在于行政管理即预售资格审查手段,而非对购房人的请求权进行保护,与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着根本上的差异。
4.6w浏览
商品房预售需要登记备案吗
商品房预售需要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可以很好的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主要是在备案后,如果购房者尚未全部交付购房款,那么购房者取得了优先购买特定商品房的权利;如果购房者已经付清了房款的,那么房屋竣工后,开发商只能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而不能转移其他人。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预售登记备案合同丢了怎么办
视具体情况而定,决策需灵活多变。每个场景都有其独特性,需细致考量。合理分析形势,权衡利弊得失,选择最优方案。避免一刀切,确保决策适应当前环境,实现最佳效果。因此,依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是达成目标的关键。
1w浏览2024-05-17
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①、适用对象不同。商品房预售登记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是对请求权的登记。
②、两者的目的也不同。前者进行保全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后者是权利人的请求权。这一差异导致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并不具有预告登记制度的功能,预告登记的保全权利、保全权利顺位及确保交易安全的功能在预售合同备案中无从体现。
③、登记申请人不同。预售登记的申请人为商品房预售人,而预告登记的申请人为享有请求权的权利人,义务人为不动产的现时所有人,请求权人应取得义务人的承诺(当然的假处分命令应该也可以)。
④、适用的依据不同。预售合同登记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公法的强制规范进行,而预告登记适用私法规范。
⑤、权利性质也不同。预售合同登记属于行政管理性质,而预告登记属于私法的权利保全性质。
⑥、效力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核心是其效力,各国法律大多规定了预告登记具有保全顺位的效力、保全权利的效力与满足的效力等,也只有赋于预告登记这些效力,才能使预告登记具有实际意义,成为请求权的保全手段。而我国现行预售登记仅有“应当”进行登记的规定,而没有对登记效力的规定。不仅没有规定未经登记的预售合同是无效还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且也没有规定经过登记的预售合同,预购人是否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是否可以对抗随后成立的物权变动或有损于登记债权的行为。
⑦、预售登记没有失效制度。预告登记只是一种请求权的保全,不具有的效力,只有将预告登记推进到本登记时才具有意义。因此,预告登记由于一些特定的事由而消失,不会永远存续。而我国商品房预售登记不会涂销,存续时间非常长,这也意味着其目的在于行政管理即预售资格审查手段,而非对购房人的请求权进行保护,与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着根本上的差异。
4.6w浏览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预售登记合同丢失怎么办
购房合同遗失处理办法:未预售登记前,作废余下合同并重新订立;已预售登记但未办贷款前,需发布声明作废,三个月后申请注销原合同并重新签订。确保合同效力,保障双方权益。
1w浏览2024-04-26
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①、适用对象不同。商品房预售登记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是对请求权的登记。
②、两者的目的也不同。前者进行保全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后者是权利人的请求权。这一差异导致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并不具有预告登记制度的功能,预告登记的保全权利、保全权利顺位及确保交易安全的功能在预售合同备案中无从体现。
③、登记申请人不同。预售登记的申请人为商品房预售人,而预告登记的申请人为享有请求权的权利人,义务人为不动产的现时所有人,请求权人应取得义务人的承诺(当然的假处分命令应该也可以)。
④、适用的依据不同。预售合同登记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公法的强制规范进行,而预告登记适用私法规范。
⑤、权利性质也不同。预售合同登记属于行政管理性质,而预告登记属于私法的权利保全性质。
⑥、效力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核心是其效力,各国法律大多规定了预告登记具有保全顺位的效力、保全权利的效力与满足的效力等,也只有赋于预告登记这些效力,才能使预告登记具有实际意义,成为请求权的保全手段。而我国现行预售登记仅有“应当”进行登记的规定,而没有对登记效力的规定。不仅没有规定未经登记的预售合同是无效还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且也没有规定经过登记的预售合同,预购人是否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是否可以对抗随后成立的物权变动或有损于登记债权的行为。
⑦、预售登记没有失效制度。预告登记只是一种请求权的保全,不具有的效力,只有将预告登记推进到本登记时才具有意义。因此,预告登记由于一些特定的事由而消失,不会永远存续。而我国商品房预售登记不会涂销,存续时间非常长,这也意味着其目的在于行政管理即预售资格审查手段,而非对购房人的请求权进行保护,与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着根本上的差异。
4.6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35****472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77****942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921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77****259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4****864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52****403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