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欠款追偿之诉时,当事人务必确保自身符合以下五项基本条件:首先,原告须为与所涉欠款纠纷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其次,需明确被告身份,即确定实际欠款之人;再次,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明确,即要求被告归还所拖欠款项;第四,需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以及法律理由以支撑诉讼请求,例如借款合同、借据、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够证实借贷行为及欠款数额的相关证据;最后,该案应属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且由受诉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若以上各项条件均已具备,则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依法裁决被告偿还所欠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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