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合同的
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
特点为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
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
其特点在于:
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
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
划分标准:
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
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
有偿合同的
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
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
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要经其
代理人的同意;
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
民事行为人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3.可否行使
撤销权不同。
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
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
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
如果无
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
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
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