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开庭程序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民事诉讼是法院按照审理流程对当事人进行之间的争议,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受理。开庭一般分为四个阶段:调查阶段、辩论阶段、陈述阶段和调解阶段。
民事案件开庭程序

民事案件开庭程序

民事诉讼是法院按照审理流程对当事人进行之间的争议,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受理。

开庭一般分为四个阶段:调查阶段、辩论阶段、陈述阶段和调解阶段。

1、开庭准备:邀请当事人以及相关诉讼人参加出庭;提前3日法院对出庭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公开;明确当事人及相关诉讼人是否到场参加,宣布法庭纪律。

2、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陈述其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诉讼请求及反驳原告的不同意见。

(2)当事人需要在法庭上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之后,需在法庭上当场拿出有关证据展示,并由当事人自己进行质证。

3、辩论阶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调查阶段的事实和证据,阐述自己的观点,用语言进行辩驳的诉讼活动。

4、案件评议和宣告阶段:合议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法规政策,作出判定结果,通过调解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争议。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原告必须是18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若案件涉及到消费领域,那么起诉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

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管辖;在同一个诉讼里面,如果说几个被告经常住的地方是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那么就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起诉一般由人民法院提交诉讼书,诉讼副本份数由被告人人数决定,在写诉讼书时有困难的,可以在法院口头诉讼,有人民法院安排笔录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事案件开庭程序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0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4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40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7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4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3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1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信托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77****992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636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514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事案子开庭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案子开庭的程序是:首先,法官要进行法庭调查;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要进行法庭辩论;最后,当事人分别陈述,法庭进行调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案件开庭程序是什么
法院在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时,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合议庭评议。5、宣读判决。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简易庭审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诉讼简易庭审程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简易庭审程序<br/>一、审理前的准备<br/>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br/>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br/>(1)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br/>(2)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自人民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br/>二、开庭审理<br/>1、人民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民事案件包括:<br/>(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br/>(2)劳务合同纠纷;<br/>(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br/>(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br/>(5)合伙协议纠纷;<br/>(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br/>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这种情况下,人民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br/>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br/>2、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审判人员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其他的诉讼权利义务。<br/>3、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审判人员应当对回避、自认、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指导当事人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br/>4、开庭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经当事人确认后,由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迳行判决、裁定。<br/>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对于下列事项,应当详细记载:<br/>(1)审判人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争议焦点的概括、证据的认定和裁判的宣告等重大事项;<br/>(2)当事人申请回避、自认、撤诉、和解等重大事项;<br/>(3)当事人当庭陈述的与其诉讼权利直接相关的其他事项。<br/>6、庭审结束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对争议焦点和当事人各方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并就是否同意调解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br/>三、宣判与送达<br/>1、当庭宣判<br/>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上述情况,应当记入笔录。<br/>人民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判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人民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因交通不便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邮寄送达裁判文书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人民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br/>2、定期宣判<br/>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并在定期宣判前已经告知人民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br/>(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br/>(2)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br/>(3)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br/>(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认为理由正当的;<br/>(5)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
303浏览
民事诉讼法开庭程序
1、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合议庭评议。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关于民事案子开庭的程序是什么?
关于民事案子开庭的程序是:当事人进行起诉;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并在七日内进行立案;开庭前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正式开庭审理;审理结束法院给出最终的判决结果;对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姐姐被一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司机开车撞到了,现在要去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遵从的是刑事程序,在刑事程序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br/>开庭的程序主要是:<br/>法庭宣布开庭;<br/>进行法庭调查;<br/>进行法庭辩论;<br/>最后陈述;<br/>宣布休庭等待判决。<br/>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当事人需要了解下面的法律规定,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更大的保护自己的权益。<br/>《刑事诉讼法》规定:<br/>第一百五十四条 【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br/>第一百五十五条 【法庭调查】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br/>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r/>第一百二十六条 审判长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名称)及是否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br/>第一百二十九条 审判长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br/>第一百三十条 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br/>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陈述。<br/>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就公诉人讯问的情况进行补充性发问;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准许,被告人的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一方就某一具体问题讯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br/>第一百三十五条 控辩双方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向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br/>第一百三十六条 审判长对于控辩双方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者讯问、发问的方式不当的,应当制止。<br/>第一百三十七条 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被告人、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讯问或者发问。<br/>第一百六十条 合议庭认为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应当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就全案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br/>第一百六十一条 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br/>(一)公诉人发言;<br/>(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br/>(三)被告人自行辩护;<br/>(四)辩护人辩护;<br/>(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br/>第一百六十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应当在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结束后进行。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br/>第一百六十九条 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当庭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同刑事部分一并判决。<br/>第一百七十条 审判长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应当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br/>第一百七十一条 开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制作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分别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br/>需要您做的,就是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主张要求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的依据,证据,举证,质证,发表民事赔偿的观点。
1.4k浏览
民间借贷二审开庭程序
程序:1、当事人提起上诉;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2、法院审查,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会决定立案审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3、法院审判。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信托纠纷 > 民事案件开庭程序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88****599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52****287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0****527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