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中止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3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91人
专家导读 定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以及一些其他的相关阻碍 可以导致诉讼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情形有哪些?

一、诉讼时效的中止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1. 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其他障碍具体包括: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2. 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存在或发生于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二、诉讼期间中止

诉讼期间中止的效力:

时效期间中止的效力,在于使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中止的原因消灭后,亦即权利人能够行使其请求权时,再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三、构成要件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行将届满时(最后六个月内),权利人因特定事由而无法行使其权利,诉讼时效不得完成,须待该事由结束后再经过一定期间(六个月)方可完成。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首先,诉讼时效中止的构成要件,应当有以下三项:

(1)时间要件:中止事由须发生在或者持续地进入到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之前的,不必然为中止事由,因其仍有可能在最后六个月之前结束;必须待其持续地进入到最后六个月内时,才能构成中止事由。此项“持续”,不是指作为事由的事件本身的持续,而须以其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之关系判断之,笔者称此为中止事由对诉讼时效的“界入”。至于该中止事由具体阻碍权利人行使权利多长时间,在所不问,盖因其不影响诉讼时效。

(2)内容要件:中止事由须为客观情况。该客观情况,一般界定为不可避之事变。所谓事变,是指非因当事人之故意过失而发生之变故,如不可抗力(地震等)自应属之。意外事件为除不可抗力之外的事变类型,又称为通常事变,是指当事人虽尽其应尽之注意义务仍不免发生,但如果予以特别严密的注意则有可能避免的事变,笔者称之为“人祸”。就某一事变,有可能对某一当事人而言是不可抗力,而对另一当事人而言则是意外事件。权利人一方如发生意外事件,原则上不得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例如,权利人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电线短路而发生火灾,属于意外事件,却不构成中止事由。但义务人一方如发生意外事件,则可以构成中止事由,盖因其对于权利人为不可避之事变也。

(3)结果要件:中止事由须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中止事由与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之间,须具有一定之客观联系。此项客观,是指依社会普通观念,该事由对于权利人中断诉讼时效为不能或者存在明显的困难。所谓存在明显的困难,是指如依社会普通观念,即使权利人虽然尚有行使权利之可能,但将付出过分的代价,甚至需冒生命危险的情形。至于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与该事由之间,不以有因果关系为必要,盖因本项中止并不问权利人主观上是否具有中断诉讼时效之认识,即使其全无中断诉讼时效之认识,亦不妨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无论该事由所直接影响者为权利人抑或义务人,只要其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即得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

对于当事人的下落不明,一般认为不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有学者认为,“义务人逃避民事责任而下落不明”应为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笔者认为,即使义务人下落不明,权利人仍然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前段),或者通过在媒体上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而中断诉讼时效,因而不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

其次,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果。对于如何理解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后段中的“继续计算”,争议很大。目前通说采取合并计算说,认为中止使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该事由结束后,剩余的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中止前、后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合并计算。笔者认为,这一定义直接使事由结束后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问题形成争议。例如,梁慧星教授认为,如果剩余的诉讼时效期间不足六个月的,应延长到六个月。王利明教授则认为,不应延长到六个月,“如果一定要留足六个月,这样在时间上要重新计算,徒增麻烦”,即使“权利人没有六个月的时间行使权利,此时可以通过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的方式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为统一司法实践的做法,有必要统一对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后段中的“继续计算”的理解。

对于诉讼中止的条件一般是分为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的因素,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不可抗力因素一般是指的是自然现象,军事行动等不可阻挡的因素。还有就是一些其他因素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时可以中止诉讼。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诉讼时效的中止情形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56****44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8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1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6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0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3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5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1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诉讼管辖·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无锡135****153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7****759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8****982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诉讼的时效中止的情形
诉讼时效在剩余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权利的,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的障碍。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诉讼的时效中止的情形
诉讼时效在剩余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权利的,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的障碍。
10浏览 2024-04-14
诉讼时效中止情形
10w+浏览2024-11-05
何为诉讼时效中止何种情形下诉讼时效中止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何为诉讼时效中止何种情形下诉讼时效中止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诉讼的时效中止的情形
诉讼时效在剩余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权利的,中止: (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的障碍。
2浏览 2024-04-05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情形
10w+浏览2023-09-26
诉讼时效的中止有哪些情形
综合《民法总则》当中的规定来看,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了五种。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情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14浏览 2025-01-08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
10w+浏览2024-10-14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总则》当中的规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1、不可抗力。2、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的。3、开始继承之后,尚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正常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1、不可抗力事件;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5、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
23浏览 2024-09-07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情形
10w+浏览2024-11-21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哪些情形下诉讼时效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9浏览 2024-10-16
2025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10w+浏览2024-02-23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诉讼时效的中止情形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56****132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81****816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375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