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可供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规定,以下财产可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如房屋、桥梁等。
3.海域使用权,对特定海域的使用权利。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适用于各类企业。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在建工程也能抵押。
6.交通运输工具,像汽车、船舶等。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不过,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二、不可抵押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第399条,不可抵押财产范围如下:
1. 土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不得抵押。
2.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一般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限制抵押。
3.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防止影响公益事业开展。
4.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避免抵押后产权纠纷。
5.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其处分受限。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不可抵押财产设立抵押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依据《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等法定不可抵押财产设立抵押,抵押合同通常会被认定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需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若债权人不知财产不可抵押,抵押人存在过错,抵押人要赔偿债权人信赖利益损失。若债权人与抵押人均有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此外,即便抵押合同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有效。
在了解了依据《民法典》规定可抵押的财产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转让的规定是怎样的,以及抵押财产被征收、灭失或毁损时抵押权人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这些都是与可抵押财产密切相关且可能在实际抵押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如果你对依据《民法典》规定可抵押的财产相关的后续问题,如转让规则、权益保障等存在疑问,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别错过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建议将为你及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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