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成立必须具备条件一般有哪些
合同成立须具备以下一般条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须有两个或以上主体参与,且各主体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各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可以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体现,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一般应包含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等基本内容,不过具体依合同性质而定。如缺乏必要条款,可能影响合同成立。
满足上述条件,合同通常即可成立,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需满足该形式要求合同才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生效条件具体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的生效条件如下:
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即签订合同主体需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意思表示真实,要求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内心意愿和外在表示一致,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此外,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办理批准等手续生效,依其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条件合同未生效,通常不会产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后果,但可能有以下法律后果:
其一,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阻止或促成条件成就。若恶意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恶意促成条件成就,视为条件不成就。其二,在合同未生效期间,一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如为签订合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其三,合同虽未生效,但部分条款如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其效力不受影响,若发生纠纷,仍应按此条款解决。
在了解了合同成立须具备以下一般条件后,我们还需要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合同成立后是否就一定生效,其实并非如此,有些合同可能会附生效条件或期限。另外,若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的理解存在歧义,又该如何解决呢,这往往涉及到合同解释的规则。合同的成立只是一个开始,后续还有诸多法律问题值得探讨。如果您在合同成立、生效、解释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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