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医疗纠纷中,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承担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此即“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医疗机构需证明自己在医疗行为中不存在过错,若无法举证,则需承担不利后果。比如在手术失误导致患者身体受损的纠纷中,医疗机构要拿出充分证据,如病历记录、手术操作规范等,证明手术符合医疗常规,不存在过错,否则就可能被认定存在医疗过错并承担赔偿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患者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重要资料等,举证责任规则会有相应变化。
二、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到底该由谁承担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有过错,需对其尽到初步举证责任,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诊疗服务关系、有损害后果以及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可能存在因果关系。
但在《民法典》规定的三种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举证责任倒置给医疗机构,情形如下:
医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此时,医疗机构需自证无过错,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过错赔偿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担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有相关规定,若医疗行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责任认定、因果关系等规则,为医疗过错赔偿责任认定提供了具体指引。
在医疗纠纷中,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承担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此即“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但除了上述提及的情况,还存在一些细节值得关注。例如,当涉及医疗产品缺陷导致患者损害时,不仅医疗机构要证明自身无过错,医疗产品的生产者也需对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举证。另外,若患者对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等证据真实性存疑,该如何处理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若你在医疗纠纷中面临举证责任分配、证据真实性判断等方面的困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