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视为共同债务

最新修订 | 2024-08-30
浏览10w+
冯晓辉律师
冯晓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0万+人
专家导读 1、若是夫妻中的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欠款,并且这个欠款还不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则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虽然是婚前欠款,但确实用于了婚后共同生活,则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2、婚后原则上一方的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婚后有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或者也没有共同签字的,除非欠款是在合理范围内,并且也是用在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中,否则的话也是按照个人债务处理,而不能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视为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视为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婚前债务会转为共同债务吗

对于婚前债务能否转为共同债务,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现行法律对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对于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在1993年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由以上的法条可见一斑,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婚前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立法是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予以确立的,而且规定得非常简单,对债务人配偶应当承担怎么样的责任等没有具体的规定,这样简单的规定也很不完善,司法实践中也很难操作,实践中由于法官理解的差异,使得案件判决结果很难达到公正性、统一性。

夫妻一方的欠款,不一定都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当然即使欠款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一定就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需要结合债务产生的时间、用途、数额是否合理等因素加以确定。贸然作出认定,只会造成利益受损,对当事人而言显然是不利的。另外,要注意的是,婚前债务也是有可能转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这是也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视为共同债务
一键咨询
  • 172****74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8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7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4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3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0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6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7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夫妻债务·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81****496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703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223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担保借钱做生意是否视为夫妻共债
中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以共同名义借款并用于商业运营,或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但款项用于夫妻共同商业投资或经营,此类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偿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一方借款是否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判定关键看借款目的:用于家庭基本生活的,夫妻双方需共同偿还;超出生活所需的个人债务,配偶无需负责。法律依据债务产生是否为家庭必需。
30浏览 2024-06-09
夫妻一方借债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负有债务,该债务应由夫妻一方承担还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直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关于判定是否由一方承担还有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具体案例中,除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之外,还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和理由来进行合理地裁判。<br/>夫妻一方借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br/>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经双方合意,出借人履行出借义务后,合同生效,借款人应依约履行还款义务。<br/>陈某(女)与葛某(男)于1994年结婚,并育有两子,两人于离婚。陈某离婚不久后与李某(男)登记结婚。随后在4月22日与李某离婚后又与葛某复婚。,债权人蔡某在将陈某、李某、葛某一并诉至。<br/>蔡某诉称,8月16日,陈某以开一家农家院为由向蔡某借款人民币30万元,同时约定8月15日之前还清所有债务,债务到期后,陈某并未按期偿还蔡某借款。蔡某诉称由于借款发生在陈某与李某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同时,现陈某又和葛某为夫妻关系,且虽陈某与葛某办理离婚登记后,但是一直居住在一起,故蔡某将陈某、李某、葛某诉至,请求判令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br/>陈某认为,30万元借款属于她个人的借款,并用于农家院建设,当时借款合同中也明确约定了由她个人偿还,不应由李某和葛某承担,理由有:<br/>一、与李某结婚后并没有实际和他一起共同生活;<br/>二、该笔借款发生在与葛某离婚后复婚前,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br/>李某辩称,本人不应该承担还款义务。原因有:<br/>一、他与陈某仅办理了结婚登记,并未一起生活。<br/>二、他对涉案借款并不知情,之前也并不认识蔡某,此笔借款应属于陈某个人债务。<br/>三、陈某与葛某离婚后,并未离家,仍共同生活在一起,且蔡某与葛某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其明知本案中的农家院是陈某和葛某一起开设、经营的。因此,该债务应由陈某个人承担。<br/>葛某辩称,虽然其一直和陈某居住在一起,但是该笔借款发生时他已经与陈某离婚,且该笔借款仅仅用于农家院装修,他本人并未使用过该笔借款,因此,不同意偿还此笔债务。<br/>根据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最终经过审理查明,陈某“离婚不离家”,其始终与葛某居住在一起,并对外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陈某向蔡某借款目的确为经营一家农家院,且该农家院是在葛某的住房上改建而成,陈某与葛某也一直居住在该农家院内。上述证据足以证明陈某与葛某共同使用了该笔借款用于农家院建设,并共享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因此,葛某应该承担涉案借款的连带还款义务。<br/>经查明,陈某于8月16日向蔡某借款30万元,并实际收到借款,因而负有偿还30万元借款的义务,至于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以下两个:<br/>一是李某对30万元债务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根据李某提供的证据及经审查认定的事实,该涉案借款发生时,虽陈某与李某处于婚姻存续期间,但是两人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且陈某借款的目的也并非用于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经营,而是独自与葛某共同开办、经营农家院。所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r/>(二)》<br/>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以及民间借贷纠纷的特点,由于李某对此借款并不知情,缺乏借款合意,也并未使用过该笔借款,所以涉案借款并非陈某与李某婚姻存续期间内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该认定为陈某个人债务,由陈某以个人财产进行清偿。<br/>二是葛某对该案借款是否有还款的义务。关于葛某是否要承担涉案借款的还款义务要视情况讨论,陈某在8月16日借款时,葛某与陈某并无婚姻关系,该借款属于陈某与葛某再婚前的个人债务。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应该如何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r/>(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br/>第一种情况下,如果陈某并未将该笔借款用于与葛某再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则该笔借款则属于陈某的婚前个人债务,债权人蔡某则不能向葛某主张还款义务;第二种情况下,如果陈某将该比借款用于了与葛某再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则该笔借虽为陈某婚前以个人名义所借,但婚后由陈某与葛某共同使用,葛某实际享受了该笔借款的利益。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葛某应该负有连带还款义务。
448浏览
彩礼能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男方给予女方的结婚彩礼,发生在领证之前,不管是给女方的还是给女方家庭的,此时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认定。2、若是给付的彩礼是在领证之后,同时也是给予了女方或者用来置办结婚用品了,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定性。3、要是彩礼是给女方家庭的,则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丈夫私自借款是否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擅自举债,如果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开支,依法视为共同债务。但如果未用于家庭供养且妻子不知情,则该债务应该视为丈夫的私人债务,妻子无需要分担。
35浏览 2024-06-09
夫妻共同借款债务范围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律师回复]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父母生病无力支付医药费而举债,债务能算做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br/>(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br/>(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r/>(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br/>(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br/>(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br/>(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br/>(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br/>(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br/>(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br/>(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因此,夫妻一方借钱为父母看病的,这笔债务通常在实践中是当做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的。
389浏览
结婚8年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8年并不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上是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对于属于一方财产的情况下,是不会因为婚姻状态的改变而改变财产的属性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担保借钱做生意是否视为夫妻共债
中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以共同名义借款并用于商业运营,或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但款项用于夫妻共同商业投资或经营,此类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偿还。
10浏览 2024-06-30
彩礼钱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钱不一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给予的时间。如果彩礼是在婚前由男方给予女方的聘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双方结婚后这种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而彩礼归受赠人所有,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所以,彩礼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一方赌博所借债务,是否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夫妻一方因赌博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共同生活需求而承担的经济责任,通常源于管理、使用、受益和处置共有财产过程中产生的债务负担。
36浏览 2024-06-07
夫妻共有的股份是否被视为共同财产
中国法律将婚姻期间双方共有的股权视作家庭共有财产,依据《民法典》,这部分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享有平等处理权。无论财产来源如何,只要在婚姻存续期内获得,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个人借款购车,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车贷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除非有书面协议另作规定。婚姻期间,无特殊约定时,夫妻收入和购置的车辆(包括登记在任何一方名下)默认为共有财产。如存在书面契约,将按契约处理。
35浏览 2024-06-09
丈夫借钱妻子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回复] 丈夫出具借条,妻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那么妻子是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还是作为夫妻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日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一审判决认定,丈夫借款、妻子担保,视为妻子认同丈夫的借款行为,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判决妻子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经查明,2017年3月28日,被告季某向原告出具借据一份,写明:“今借到A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6月27日,共90日,全部本息于2017年6月27日一次性归还。双方约定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同意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从借款到期日起至最终归还本金日的利息给债权人。”被告顾某系被告季某的妻子,于同日出具了收条,写明:“今代季某收到A人民币现金壹拾万元整。”被告顾某在借据上担保人处签字,并明确作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借款到期后,两被告未予偿还,原告遂诉至南通市通州区人民,要求两被告共同偿还借款。而诉讼中,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庭参加诉讼。经审理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被告季某向原告借款,有借条为证,被告顾某作为被告季某的妻子,代被告季某出具了收条,收到借款10万元,说明原告已将借款予以交付。被告顾某与季某系夫妻关系,顾某作为担保人签字,说明双方有共同借款的合意,故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告季某、顾某应当共同偿还借款。遂判决被告季某、顾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A借款本金10万元,并自2017年6月27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标准支付原告借款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法官说法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担保应视为“共债共签”的一种形式连带偿还责任和共同偿还责任,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两种不同形式,虽然他们的最终法律后果一样,但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条款却完全不相同。连带偿还责任一般是担保人承担的一种责任形式,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还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担保人承担的是一种替代责任;共同偿还责任一般是多人共同借款承担的责任形式,共同偿还义务人之间没有替代责任,各责任人都有向债权人偿还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义务人还款。丈夫借钱、妻子担保,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该债务为丈夫的个人债务,那么妻子只能作为担保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于2018年1月17日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丈夫借钱、妻子担保,如双方无特别约定,应当视为夫妻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373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视为共同债务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81****252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80****343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8****4812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