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本恩爱的夫妻,竟走到对簿公堂、闹着要离婚的地步,这已经够让人意外了。而原告李女士与被告尹先生的离婚案更是奇葩,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被告还缺席了,这可让案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李女士和尹先生2021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登记结婚,次年有了女儿。可婚后尹先生沉迷游戏,基本不尽家庭义务,两人经常争吵,关系越来越差。2023年初,李女士搬去母亲家,两人开始分居。李女士2023年10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但此后两人还是没和好,没一起生活,也没联系,尹先生对女儿更是不管不顾。"
"在这时候,李女士找到了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的郭长源律师(执业证号:13202201910097039)及孔律师,委托他们代理第二次离婚诉讼。"
"很多人在离婚诉讼中容易陷入一些误区。比如有的当事人觉得只要自己说感情破裂了,法院就会判离,却忽视了要拿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就像李女士这个案子,如果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分居时间等法定离婚条件,法院很难支持离婚诉求。而且在证据收集方面,很多人也不知道该收集哪些关键证据。"
"郭长源律师接手后,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侦探,开始寻找案件的关键线索。他重点梳理出了两个关键事实,一是双方从2023年3月开始分居,到起诉时已经满两年;二是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这两个条件完全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可麻烦的是,被告尹先生经法院合法传唤,既不出庭,也不答辩。这可难不倒郭律师,他协助李女士完善证据链,把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第一次离婚判决书、不动产权证、银行流水等证据都准备得妥妥当当,就是要确保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也能依法判决。"
"为了帮李女士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和合理的抚养费,郭律师也费了不少心思。他向法庭说明女儿从出生就一直跟着李女士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还结合双方的收入情况,提出每月2000元抚养费的合理请求。同时,为了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判离效率,郭律师建议李女士撤回对被告婚前房屋婚后还贷部分的分割请求,把焦点集中在离婚和抚养权问题上。"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女士和尹先生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且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女儿年幼且一直随李女士生活,继续由李女士抚养更利于成长,被告要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女儿随李女士生活,被告从2025年6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负担。"
"郭长源律师在执业以来,已经累计办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再审案件、法律援助案件逾四百件。在这个离婚案中,他精准把握离婚法定条件,成功应对被告缺席诉讼的难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通过完善证据链、合理提出诉求、优化诉讼程序等一系列操作,让李女士顺利解除了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保障了李女士和女儿后续的生活。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