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精神补偿费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1
浏览10w+
冯晓辉律师
冯晓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0万+人
专家导读 重婚罪精神补偿费规定是婚姻法当中所规定的离婚后所损害赔偿,也就是存在着重婚的,这种状况应当是由过错方来进行赔偿,这种赔偿的话,他是单独于我们国家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之外的,需要额外作出赔偿。

重婚罪精神补偿费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罪精神补偿费规定是什么?

重婚罪精神补偿费规定是婚姻法当中所规定的离婚后所损害赔偿,《婚姻法》的修订增加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即侵害配偶权的损害赔偿制度。《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建立了我国婚姻法上的侵害配偶权的离婚过错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于通奸、实施家庭暴力伤害配偶,以及虐待、遗弃配偶的而产生的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本文在此不作阐述。本文只就因重婚行为而产生的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分析。

何谓配偶权,我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均未作出规定,学界亦有不同定义。但大多认为,配偶权的一般内容主要包括夫妻姓名权、住所决定权、同居义务、忠实义务、及家事代理权等。在现代民法理论中,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主要是指对配偶权中的忠实义务的侵害。

由于第三人与配偶一方重婚,而使对方配偶的身份利益受到侵害,构成《婚姻法》规定的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理论,重婚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须有违法行为,即有重婚的行为。第二,须有精神损害的事实发生,即是使无过错配偶身份利益遭受损害的事实。主要包括:一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受到破坏,二是配偶身份利益遭受损害,三是对方配偶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四是为恢复损害而损失的财产利益。第三,须有因果关系。重婚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无过错配偶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第四,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即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方或第三人主观上故意违反婚姻法,明知合法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合法的配偶身份利益不容侵犯,却实施这种行为。具备上述四个要件,即构成侵害配偶权民事责任

二、其他法条规定

应当指出的是,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的这种损害赔偿制度,是以配偶离婚为条件的,因此,离婚,既是损害事实的内容,也是因果关系链条中的必要环节,缺少这一环节,就不能构成这种形式的损害赔偿。

侵害配偶权民事责任构成以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这种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其主体有三方。权利主体是受到损害的受害人没有配偶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这种侵权行为的赔偿权利主体。至于受害人是否依法行使这一请求权,则应依受害人的意思表示为准。如何来确定赔偿义务主体呢?《婚姻法》没有明文规定,但可以看出,赔偿义务主体,仅仅是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受害人不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实际上,受害人是完全可以向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的,因为他们是这一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有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很多的人员,他们在结完婚之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但是也有一些人员,他们结婚之后发现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甚至是出现了一些出轨成功或者是家庭暴力等现象,在此之下是可以进行一些离婚损害赔偿要求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重婚罪精神补偿费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63****4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0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7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0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0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7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3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1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4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5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同居·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的" 严重后果" ,精神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未造成严重后果,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是否严重,是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前提条件。被告的行为要具备“极端的和伤害性”的性质,必须是“超出了过正常生活所能容忍的界限的”“糟透了的”“文明社会完全不能容忍的”行为,仅仅只是引起些微的不高兴或不舒服的行为不构成精神损害侵权的诉因。就“严重”一词的把握,可从以下角度理解。首先,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所享有的、维持生理机能所必需的具体人身权益。在侵害这些权益时,是否构成严重精神损害,主要取决于身体、健康被损害的程度。当前司法实践中主要是以达到伤残标准作为构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只有达到伤残等级标准,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至于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标准的精神损害是否构成后果严重,则一般视情况而定从严把握。实践中,一般结合受害人受到什么样的损害,是否住院,住院时间长短,是否影响受害人的饮食起居,病历记录等综合决定其遭受的精神损害是否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当然,相比身体、健康被侵害导致伤残情形,生命被侵害造成的恶劣影响更为显著,更有必要以精神损害赔偿方式抚慰相关人员因此而遭受的精神痛苦。而其他人身权益被侵害的情形,鉴于存在个体差异性,在确定是否达到严重标准时,一般需要综合考虑侵害人的主观状态、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和被侵害人的精神状态等具体情节加以判断。
486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 > 重婚罪精神补偿费规定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88****804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81****347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717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