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应保留多久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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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口头遗嘱应当永久保留,因为符合法律要件的遗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是永远有效的,并且我国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遗产的继承应当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处理,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
口头遗嘱应保留多久时间?

一、口头遗嘱应保留多久时间?

应当永久保存,因为遗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后期有异议的可以作为证据来认定,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二、遗嘱人的遗嘱能力是怎么认定的?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以上就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口头遗嘱的具体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和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遗嘱条款的内容来进行认定,遗嘱必须在符合相关要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具备法律效力,如果条款本身存在违法的,那么是不可以发生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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