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走到离婚这一步,情况往往是错综复杂的。有时候,一方可能会指责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他人同居。但这同居可不是随便说说就算的,到底怎么才算在离婚时与他人同居呢?这个判定标准要是不弄清楚,可能会在离婚官司里产生很多纠纷。比如说,有的夫妻本来感情就不好,一方可能偶尔和异性朋友住在一起,另一方就咬定这是和他人同居,要求在财产分割等方面给自己倾斜,可这到底能不能被认定呢?咱们接下来就详细说说。
一、法律上对与他人同居的定义
法律里说的离婚时与他人同居,指的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像夫妻两人分居期间,一方和别的异性长期住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上相互照顾,这种情况就可能符合这个定义。不过这里强调不以夫妻名义,要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就可能涉及重婚罪了。
二、持续稳定的判断依据
判断是否是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没有一个绝对的时间标准。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共同居住时间比较短,比如偶尔住一两天,通常不会认定为与他人同居。但要是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都在一起居住生活,就很可能被认定。比如一方在外面和异性租了房子,一起生活了半年多,水电费等生活开销都是两人一起承担,生活轨迹高度重合,这种就很接近法律上认定的持续稳定。
三、生活事实证据的收集
要证明与他人同居,证据收集很关键。可以收集的证据种类有很多,像证人证言,邻居看到两人经常一起进出,就可以作为证人;还有双方的聊天记录,如果记录里能体现出两人的亲密关系以及共同生活状态也有用;视听资料,比如拍到两人共同居住的视频等。但要注意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不能通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方式来收集。
四、判定与他人同居的法律后果
如果在离婚时被判定一方与他人同居,在法律上是有一定后果的。首先在财产分割上,没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就好比离婚分房子,没过错方因为对方和他人同居这个事,能争取到更多房产的份额。其次,没过错方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比如精神损害赔偿等。
离婚时判定与他人同居后,接下来在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的落实上可能还会有新的问题。比如过错方不愿意按照判决给没过错方相应的财产和赔偿,这时候该怎么强制执行。要是遇到这种令人头疼的后续问题,建议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且服务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不会做虚假承诺、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实际情况为大家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帮大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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