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时候,在城市的一些工地周边或者特殊活动现场,会突然冒出不少临时建筑。这些临时建筑的建造往往带着一定的应急性或者短期使用目的。不过,当面临经济纠纷的时候,建设施工方就会有疑问:自己建的临时建筑会不会具备优先受偿权益呢?这看似简单的问题,背后牵扯到不少法律门道,也关系着许多施工方的经济利益。下面就来深入探讨一番临时建筑优先受偿权益的问题。
一、临时建筑优先受偿权益判断规则
临时建筑是否具备优先受偿权益,得先看它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的临时建筑指的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在规定期限内建造和使用的建筑。而优先受偿权一般指的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不过,临时建筑是否属于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的“建设工程”,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比如,一个开发商为举办楼盘开盘活动,在项目现场搭建了一座临时展厅,并与施工方签订了建设合同。施工完成后,开发商却拖欠工程款。施工方想主张优先受偿权,这时就需要看这个临时展厅是否是合法建造的。
二、合法临时建筑优先受偿权可行性分析
如果临时建筑是合法建造的,并且符合建设工程的定义,那么施工方是有可能主张优先受偿权益的。司法实践中会考虑建造临时建筑的目的、使用期限、建筑结构等多个因素。像那种大型的、结构较为复杂的临时展览中心,为举办大型会展活动而建,并且经过合法审批,一旦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施工方就有较大机会主张优先受偿权。不过,这种临时建筑的变现价值可能受其临时性的限制,如果去折价或者拍卖,价格可能不会太高。
再举个例子,某城市举办国际体育赛事,在比赛场馆周边搭建了一些临时赛事服务中心,施工完成后赛事主办方未支付工程款。因为这些临时服务中心是经过合法审批且用于重要赛事服务,有一定价值,施工方就可以依法主张优先受偿权来维护自身权益。
三、非法临时建筑与优先受偿权的关系
要是临时建筑是非法建造的,也就是没有经过审批或者违反了相关规划,那施工方一般很难主张优先受偿权益。因为非法建筑本身就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就算将其折价或者拍卖,也会面临法律障碍,法院也不会支持施工方利用非法建筑来优先受偿。
例如,某个施工方给一个工厂在厂区内未获批的情况下搭建了临时仓库,工厂最后拖欠工程款。施工方要是主张优先受偿权,由于仓库是非法建筑,即便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大概率不会支持。
四、主张临时建筑优先受偿权的步骤
如果施工方认为自己承建的合法临时建筑具备优先受偿权益,可以这么做:首先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工程验收报告、工程款支付凭证等,证明自己为建设临时建筑付出了成本和劳动。接着,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告,限定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款。如果发包人到期仍未支付,施工方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临时建筑折价抵偿工程款;协商不成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将临时建筑依法拍卖,并就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临时建筑优先受偿权益的问题解决后,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新的难题,比如拍卖临时建筑时遇到阻力,或者发包人对优先受偿权提出异议等。这些后续情况处理起来比较复杂,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律图汇集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持有合法可核验的执业资质,在处理这类法律问题上有丰富的经验,能够结合实际情况为你出谋划策,帮你维护合法权益,让你不再为这些麻烦事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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