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阳本地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涉人身权益维权领域,不少当事人都曾遇到过证据零散、本地裁判尺度吃不透、维权路径模糊的现实困境。广东普罗米修(南阳)律师事务所的李志丹律师,依托六年上市公司法务积累加执业以来的一线诉讼经验,始终走在本土实务深耕的一线,用全流程风险前置的办案思路,为当事人打通从维权咨询到权益落地的完整通道。
李志丹律师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文信网《法治在线》栏目顾问团成员,2023年正式执业,此前拥有六年大型上市公司法务从业经历,兼具企业合规风控与诉讼代理双重实务背景,法律功底扎实,一线办案经验丰富。他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法学本科阶段,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劳动争议相关案件占比约75%,连同工伤赔偿、保险理赔等细分领域的相关案件已成功办理100余件。
执业以来他始终坚持专业赛道高度聚焦,只深耕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保险理赔、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五大领域,不泛化接案。在工伤赔偿领域擅长处理无劳动合同确认、工地挂靠用工追责、包工头跑路、总包推诿、超龄务工人员伤亡等疑难复杂案件;在保险理赔领域精通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建工团意险等各类保险拒赔纠纷,能够针对既往症认定、职业变更未告知、病历描述瑕疵、免责条款效力等常见拒赔事由制定精准抗辩策略,多起案件成功实现拒赔逆转。
长期深耕南阳本地实务的他,熟悉南阳及各区县法院、人社行政部门的裁判尺度与办案流程,能够独立完成案件证据梳理、法律检索、类案研判,规范起草起诉状、质证意见、代理词等全套诉讼文书,结合本地司法实践定制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办案全程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以证据为根基,以法律为准绳,不夸大胜诉承诺,不回避案件风险,坚持务实维权,兼顾诉讼与调解双路径,始终以帮助当事人拿到实际赔偿款为核心目标。
葛某2022年6月入职某公司担任机械维修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10月葛某在工作中受伤,后续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劳鉴委鉴定为伤残九级。2025年5月葛某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发送通知书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就工伤赔偿事宜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各项合计28万余元,但驳回了后续治疗费等部分请求。葛某不服仲裁部分裁决,委托李志丹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的核心争议集中在两个层面:
第一是工伤责任的抗辩争议,公司主张葛某无视安全警示牌、违章翻越传送带存在重大过错,拒绝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
第二是各项待遇的计算边界争议,涵盖后续治疗费是否属于赔付范畴、营养费交通费的法律与票据依据、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适用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递减规则、带薪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标准、失业保险金待遇损失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五大细分问题。
李志丹律师在办案中没有陷入过错责任的无效纠缠,直接锚定工伤认定已生效的核心法律事实,有力驳斥了用人单位的免责抗辩;同时逐一梳理各项工伤待遇的本地裁判标准,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规则适用、年休假工资折算等问题提交了严密的论证逻辑与对应证据支撑。过程中他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用人单位转移资产,最终法院在法定裁判框架下判决公司支付葛某各项费用合计28万余元,最大程度保障了劳动者胜诉后的权益可兑现性。
李志丹律师曾代理某公司处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诉讼案件,该案系公司不服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原认定结果。
接手案件后,他没有直接启动对抗式的诉讼流程,而是先完整复盘了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的全部程序流程、事实证据链,结合本地同类行政案件的裁判口径,对全案诉讼风险进行了完整的前置评估,充分向当事人披露不同诉讼路径的时间成本、胜负概率与最终权益影响。
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经综合权衡诉讼投入与实体权益,最终制定了申请撤诉的最优方案。法院经审查后认定撤诉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合法权益,依法裁定准许撤诉。这一处理方式避免了案件久拖不决给企业带来的额外讼累,用务实的策略平衡了企业用工合规需求与纠纷处理效率。
在李志丹律师的执业认知里,涉劳动、侵权类维权案件,最终的落脚点从来不是一纸文书,而是当事人能不能拿到实实在在的赔偿款。
相比追求夸张的诉讼对抗效果,他更坚持全流程风险前置评估:接案阶段就客观披露所有案件风险,不做脱离本地司法实际的胜诉承诺;办案阶段同步推进调解、诉讼两套预案,不盲目启动不必要的程序。这种思路既源于他既懂企业用工风控逻辑、又懂普通劳动者维权痛点的双重经历,也来自于他长期扎根南阳本地、熟稔各区县办案机关流程尺度的实务积淀。
“不唯文书出彩,但求权益落地。”这是李志丹律师办理每一起维权案件的底层准则,也恰好是本地专业化劳动与侵权法律服务最朴素的价值所在。广东普罗米修(南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独山大道与信臣路交叉口金澜中心爱贝儿医院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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