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过不下去,走到离婚这一步,财产分割往往是个大难题。很多人心里都琢磨,能不能让对方净身出户,自己多拿点财产。但在现实里,净身出户并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事情。到底出现哪些状况可能会导致净身出户,这可是离婚人士特别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聊聊这个事儿。
一、自愿签订净身出户协议
在离婚时,若一方自愿签订净身出户协议,意味着其主动放弃财产分割权利。这常发生在双方协商离婚阶段,比如一方为了快速结束婚姻关系、获得子女抚养权或出于愧疚等原因,自愿签署相关协议。像王女士和李先生离婚时,李先生因自己在婚姻中有一定过错,觉得愧对王女士,便自愿签订净身出户协议,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签订这类协议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协议可能被撤销。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里所说的不分,就有可能导致净身出户。例如张先生离婚期间,偷偷将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变卖,并且把卖房款转移到自己名下其他账户。妻子发现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时,考虑到张先生这种严重损害妻子财产权益的行为,最终判决张先生少分财产,甚至有可能接近净身出户的程度。
《民法典》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一些情形下,法院也会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极端情况下可能会让过错方净身出户。比如赵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同居,妻子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除了支持妻子的损害赔偿请求外,也有可能因为赵先生的重大过错,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向妻子倾斜,使赵先生少分或不分财产。但司法实践中完全净身出户情况较少,要根据具体案件判断。
四、法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除了上述常见情形,某些特殊案件里还可能因特定原因导致一方净身出户。比如涉及家庭中有特殊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经过法院认可后,也可能成为净身出户依据。但这类情况很罕见,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离婚财产分割结束后,还可能出现一系列后续问题。比如一方对财产分割结果反悔,或者发现对方有未暴露的财产转移行为等情况。遇到这些麻烦事儿,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是有合法执业资质的,其资质可以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各种法律难题。有专业靠谱的律师帮忙,能让你在离婚财产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