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财产传承的过程里,遗产继承可是大家都很关注的事儿。都想着把长辈留下的财富好好传承下去,让生活更有保障。不过很多人往往不清楚,并不是所有长辈留下的东西都能算在遗产里被继承。有些“遗产”虽然看着有价值,实际上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条件。这就好比有些看似是宝藏的东西,其实根本拿不走。接下来咱就好好说说,到底哪些遗产是不能被继承的。
一、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
人身权是和被继承人自身紧密相连的,不能被继承。像被继承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这些权利只属于被继承人本人,一旦其去世,这些权利就会随之消灭。举例来说,一位知名画家,他的署名权是和他个人紧密相关的,他去世后,子女不能继承他的署名权,不能在自己的画作上冒用他的名字。
二、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债务
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债务,也是不能被继承的。比如基于劳动合同产生的雇佣债权债务关系,被继承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工作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这些都是和被继承人的人身紧密相关的。一旦被继承人去世,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就会终止,其继承人不能继承这些权利和义务。再比如基于抚养、赡养等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也是不能被继承的。如果被继承人是被赡养人,其享有的要求赡养人支付赡养费的权利,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就不能由继承人继承。
三、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国有资源的使用权,一般是不能被继承的。像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等,这些权利是国家基于特定的政策和管理需要,授予特定的人使用的。被继承人只是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这些资源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这些使用权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是不能被其继承人继承的。比如,某人获得了某一矿区的采矿权,在其去世后,其子女不能直接继承该采矿权。
四、承包经营权
承包经营权比较特殊,一般情况下,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除林地外,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当户内的成员全部去世后,承包经营权就会消灭。不过,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例如,某农户承包了村里的一块耕地,当该农户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去世后,该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遗产继承还有很多后续问题需要处理,比如遗产的分割方式是否合理,继承人之间对不能继承的遗产有争议该怎么解决,遗产税等相关费用的问题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在继承人之间引发矛盾。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有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的流程,帮你解决遗产继承中的难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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