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人在交易中都会遇到这种情况,没签书面合同,只是一方开始履行主要义务,这种情况下合同到底成没成立呢?这事儿在日常商业往来或者生活消费里挺常见,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纠纷。要是不清楚合同是否成立,一方履行了义务,另一方不认账,那履行义务的人可能就会遭受损失。接下来咱就详细说说一方履行主要义务时合同的成立问题。
一、法律对合同成立的一般规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比如说小王向小李买一批货物,两人没签书面合同,但小王把货物发过去了,小李也接收并使用了这批货物,这种情况下就符合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合同成立的条件。
二、判断对方是否接受的要点
对方接受是合同成立的关键要素。判断对方是否接受,不能只看表面。如果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后,另一方以明示的方式表示接受,比如明确发函或者口头告知认可对方的履行,那自然没问题。但更多时候是默示接受。像上面小李接收并使用货物,就是以实际行动默示接受了小王的履行。不过要是另一方虽然接收了,但马上提出异议,比如小李收到货物后马上说这不是自己要的,要求退回,那就不能认定为接受,合同可能就不成立。
三、履行主要义务的界定
履行主要义务得是履行合同中核心的、关键的义务。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里,卖方交付房屋、买方支付大部分房款就是主要义务。如果只是做了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像卖方只是给买方提供了一些房屋的周边环境资料,这就不算履行主要义务,不能以此认定合同成立。
四、合同成立后的权利和义务
一旦合同成立,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要是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就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还是拿小王和小李的例子来说,如果合同成立后,小李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小王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更换等责任;要是小王不履行这些义务,小李可以要求小王赔偿损失。
合同成立后,后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合同条款不明确怎么处理,一方违约后赔偿范围怎么确定,双方对合同履行有争议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当,很容易让双方陷入纠纷,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