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工的时候热火朝天,到了结算付款却常常闹得不愉快。很多搞工程的人都遇到过工程款被拖欠的情况,辛辛苦苦把工程做完,甲方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给钱。遇到这种难题,很多人就寻思着自己先和甲方好好商量商量,能和平解决最好,要是实在不行再走法律诉讼途径。可大家心里也犯嘀咕,在还没去法院起诉的情况下,自己对工程款到底有没有优先权呢?这个问题关系到能不能顺利拿到自己应得的钱,所以特别让大家头疼。下面咱就来好好分析分析这个事。
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基本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说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定权利,不以是否诉讼为前提。比如小张的建筑公司给一个商场做装修工程,完工后商场没按约定付款,小张即便还没去起诉商场,他公司依然享有这项优先受偿权。
二、未诉讼时行使优先权的方式
在未诉讼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协商将工程折价抵偿工程款。具体操作时,双方先确定工程目前的价值,然后签订折价抵偿协议。比如某工厂建设项目完工后,工厂没钱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和工厂协商,把工厂的部分厂房折价给承包方,用来抵付所欠的工程款。另外,承包人也可以通过发函等书面方式向发包人主张优先受偿权,明确表达自己的权利诉求。
三、行使优先权的条件和限制
要行使优先受偿权,工程得是合格的。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还没修复好,承包人就不能主张。而且优先受偿权有时间限制,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十八个月。比如一个工程约定完工后三个月内付款,从这个付款期限截止日起算,承包人要在十八个月内行使优先受偿权。
四、未诉讼行使优先权的风险
虽然未诉讼时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和发包人协商不成,又没有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能会导致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经过。比如承包人一直和发包人协商,拖了很久都没结果,等想起来走法律程序的时候,发现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已经过了,那就可能拿不到应有的优先待遇。也可能存在其他债权人对工程主张权利的情况,影响承包人实现优先受偿。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很重要,但实际行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要是后续出现了和发包方协商不成功、优先受偿权期限快到了或者其他债权人来争抢权益等问题,自己处理起来会很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您理清后续流程,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让您在工程款问题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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