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高某找到纪蓉蓉的时候,手里攥着一沓子女的日常作业、学校活动通知和自己的收入居住证明,语气里满是焦虑。当初协议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了对方,可后续孩子多次流露出希望和自己共同生活的意愿,对方的抚养状态也出现了不少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变动,但高某试过自行和对方沟通,每次都闹得很僵,对方始终不肯松口变更抚养权,还放话如果走法院判决,绝对不会配合任何协商。
纪蓉蓉2010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实务积淀,累计承办案件近千件,作为律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除了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在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等领域也积累了充足的办案经验,同时她还担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多项职务,常年参与各类涉民生矛盾的调解工作,始终秉持“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的执业理念,把守望正义、忠于客户的准则落到每一件实务细节里,此前还曾获评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收到过不少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接手这起案件后,纪蓉蓉律师第一时间就察觉到了本案的核心难点:现行法律对抚养权变更有明确的法定要件,若没有足够扎实的证据证明直接抚养方出现重大过错、无力继续抚养,单纯依据当事人的情感诉求,很难通过判决直接实现变更。更棘手的是,双方此前已多次发生冲突,如果直接开庭对簿公堂,不仅可能激化矛盾,还会让夹在中间的孩子被迫卷入父母的纠纷,反而违背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初衷。
她没有急着提交立案材料,而是先沉下心梳理所有零散证据:把孩子近年来的生活轨迹、学习地点变动情况逐一整理,把高某的居住证明、收入流水、能随时陪伴照料孩子的时间规划全部归类成册,逐条对应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裁判原则,夯实高某具备充分抚养能力、孩子随其生活更适配现有成长节奏的事实基础。
做完证据梳理后,纪蓉蓉主动拨通了对方的电话,没有一上来就强调法律规定、摆出诉讼姿态,而是先从孩子近期的学习状态聊起,逐点帮对方拆解当前抚养状态下孩子的情绪变化,慢慢引导对方跳出夫妻之间的过往矛盾,回归到“怎么做对孩子最好”的核心出发点理性考量。前后多轮沟通之后,原本态度强硬的对方终于松动了立场,同意参与法院主持的调解。
进入调解环节,纪蓉蓉全程把核心注意力放在两个关键细节上:一是反复核对双方商定的抚养权变更具体生效时间,把精确到日的节点明确写入调解协议,避免后续因抚养权移交产生新的纠纷;二是提前向高某充分释明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确认所有协商内容都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知晓后续的权利义务边界,不存在任何误解风险。最终在法院的见证下,双方顺利签署调解协议,高某按约定时间取得了子女的抚养权,全程没有出现激烈的争执,孩子的生活衔接没有受到额外的情绪冲击。
案件办结后,纪蓉蓉复盘的时候说,婚姻家事类案件从来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套用,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的纠纷,裁判的核心标尺永远是孩子的切身利益。很多时候强硬的胜诉判决反而会埋下后续探视、相处的矛盾隐患,凭借常年做调解员积累的沟通经验,她始终优先尝试以平和的调解路径破局,在合法框架内把各方的对立情绪降到最低,既守住法律的底线,也兼顾家事案件里藏着的人情温度,这也是她从业十多年来一直坚持的执业准则:把当事人的实际难处放在心上,把每一件涉及民生的小事办得扎实稳妥,才是对自己职业信仰最好的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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