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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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调解与取保候审之间没有直接的关联。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根据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条件来决定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在某些特定的案件中,如果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或者附加刑,或者因为特殊情况而监禁会对其生活造成影响,并且取保候审没有社会风险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此外,如果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结案,也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来保证审理的进行。
民事调解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民事调解后可以取保候审

在通常情况下,民事调解与取保候审两者并不存在直接且明显的关联性。取保候审的实施与否,主要是要依据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实力来决定,看其是否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的刑法制度,如果在处理特定的刑事案件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使用附加刑的;或者有极大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以上的惩罚,只要取保候审能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影响,那么他们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身体状况(如患有严重的疾病、无法照顾自身生活)或者身份特殊(如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幼儿的女性)而面临被判处监禁的风险,只要取保候审能够保证这些人的正常生活,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此时为了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也可以考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通常情况下,民事调解与取保候审无直接关联。取保候审取决于刑事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条件,需符合法律标准。在特定案件中,若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轻刑或附加刑,或因特殊情况监禁影响生活,且取保候审无社会风险,可申请取保。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未结,也可采用以保证审理进行。

二、民事调解后还能刑事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民可在刑事诉讼结束后,依法就同案的民事权益向人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并无在解决民事纠纷后再对被告人实施刑事追责之可能。

具体而言,其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清晰地阐述了我们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应遵循的原则。

当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被害人造成物质方面的损害,且被害人在刑事审判过程中的,便有权利发起此种诉讼

倘若被害人因故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无法亲自诉讼,那么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直系血亲也享有发起诉讼的合法权利。

如果涉及到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亦有权附带要求提起民事诉讼

紧接着的第一百零二条则详尽地规定了财产保全制度的具体程序。

当司法机构在必要情况下,可以依法采取各项强制性保全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的相关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或是检察官亦能通过申请这一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

此外,执行保全措施时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所有规定。

如果行使强制手段超过法定期限却没有采取相应的解保释放、解除罕见映像、调整保全范围等措施,必须尽快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

如果与案件完全无关的财务被执行保全,必须立即解除超范围的公权干预;

对于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规使用经手的物品,必须立即将该财产恢复原状

接受投诉或控诉的judiciary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对此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民事调解后不还钱多久强制执行

在民事调解完成之后,若任何一方未能遵守调解书中所确立的承诺与义务,那么另一方可向具有管辖区的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关于申请执行的有效时间,依据法律规定,应自调解书规定的履约期限的最终一日起开始起算,且有效期限最多可达两年。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之际,请务必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向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其次,需要提交包括申请书、调解书在内的相关文件资料;再次,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切实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最后,如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则应当向法院报告其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内的财产状况。总而言之,当事人应当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常情况下,民事调解与取保候审无直接关联。取保候审取决于刑事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条件,需符合法律标准。在特定案件中,若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轻刑或附加刑,或因特殊情况监禁影响生活,且取保候审无社会风险,可申请取保。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未结,也可采用以保证审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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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再审程序可以进行民事调解吗
可以进行调解。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
第一审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
第二审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1、调解案件再审的审级
和启动期限问题一样,民诉法对于调解案件再审的审级没有明确的规定。参照民诉法对裁决再审审级的规定,对调解案件再审的审级也应该予以相同的认定,即再审的审级与做出调解书的审级相同(本院再审),但上级提审的再审应按照二审程序审理。
2、调解案件再审的审理范围
根据启动主体的不同,法律对调解案件启动再审的事由也有不同的规定,相应地再审审理范围也应当存在区别。
在内部审理过程中存在“立审分离”的机制,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审理分属不同的庭室或合议庭。立案环节主要审查当事人、案外人的申请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调解书是否违反自愿合法原则、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再审立案审查应当是实质审查,只有经“审查属实”存在违法事由的调解案件才能够立案再审。但是,由于立案环节不会完全按照普通审理程序的要求,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的机会,使其不可能、也无权直接做出确定调解书违法而予以撤销的裁决。在实践中,立案裁定一般只是表述予以立案再审并终止调解书的执行,避免直接对调解书的错误与否做出评判。这就产生了再审审理中应否审理启动事由是否成立的问题,因为区别于对裁决的再审,裁决是依据审理查证的事实予以适用法律的结果,在事实和法律适用上均可能存在错误,再审的审理范围主要是审查原审裁决在事实和法律适用上是否正确,正确的予以维持,错误的予以纠正。但调解是在还没有对实体纠纷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予以认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合意的结果,调解案件再审的特殊在于其启动事由可能是脱离于当事人实体纠纷之外的,如违背自愿原则,侵犯国家、公共或他人合法权益,而这些事由有决定着调解是否合法有效,因此,调解案件的再审审理范围应当有两个部分组成:启动事由和实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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