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监护权责任由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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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责任由父母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条的规定,父母本身就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父母没有监护能力或父母死亡的情况下,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人才能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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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监护权责任由谁承担?

孩子监护权责任由父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父母既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同时也得承担起对孩子的监护义务,而且父母对孩子的这种监护义务是不可以转让或推脱的,当然现实生活中发现有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话,是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但父母要给孩子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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