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天还没批捕,取保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已经达到35天了,很快到37天了,35天都还没有批准逮捕,说明批准逮捕的可能性不大,那么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就可以进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此刑事拘留已经到35天了,取保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是这样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已经达到35天的,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比较大的,毕竟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目前已经到35天了,人民检察院还没有批准逮捕,那么不予逮捕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案件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会让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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