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需要走什么程序?

最新修订 | 2024-08-18
浏览10w+
湖南湘颂律师事务所律师
湖南湘颂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890人
专家导读 申请取保有一定的程序,首先由嫌疑人亲属或者代理人提交材料,公检法机构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最后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申请取保需要交纳保证金,或者家属提供一名担保人。
申请取保需要走什么程序?

一、申请取保需要走什么程序?

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后,要走的程序如下:

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二、取保候审中保证人不继续担保怎么处理?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后的三日以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并在执行后三日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日以内,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综上所述,当事人因为涉嫌犯罪立案后,家属或者代理人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材料,公检法司法机关受理材料后审核,看是否符合取保条件,对达到条件的,做出批准决定,之后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执行取保措施。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申请取保需要走什么程序?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2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0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1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1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8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6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6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2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取保候审·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88****752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56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952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走什么程序
要想仲裁成功,申请书、证据这些材料得精心准备。材料里得把双方信息和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都写详细。然后把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他们会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接不接受。要是接受了,就会通知双方去参加听证会,在会上双方得把自己的情况充分说清楚,证据也得好好展示,还能辩论。最后,劳动仲裁委得依法公正裁决。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简易程序开庭程序如何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简易程序开庭程序如何走问题解答如下, 审理前的准备:<br/>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br/>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br/>(1)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br/>(2)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自人民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开庭审理:<br/>1、人民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民事案件包括:<br/>(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br/>(2)劳务合同纠纷;<br/>(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br/>(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br/>(5)合伙协议纠纷;<br/>(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这种情况下,人民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br/>2、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审判人员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其他的诉讼权利义务。<br/>3、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审判人员应当对回避、自认、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指导当事人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br/>4、开庭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经当事人确认后,由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迳行判决、裁定。<br/>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对于下列事项,应当详细记载:<br/>(1)审判人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争议焦点的概括、证据的认定和裁判的宣告等重大事项;<br/>(2)当事人申请回避、自认、撤诉、和解等重大事项;<br/>(3)当事人当庭陈述的与其诉讼权利直接相关的其他事项。<br/>6、庭审结束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对争议焦点和当事人各方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并就是否同意调解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宣判与送达:<br/>1、当庭宣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上述情况,应当记入笔录。人民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判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人民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因交通不便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邮寄送达裁判文书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人民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br/>2、定期宣判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并在定期宣判前已经告知人民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br/>(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br/>(2)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br/>(3)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br/>(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认为理由正当的<br/>(5)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审理和庭审程序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98浏览
申请分居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当事人想离婚并分配居所,可通过协议或诉讼实现。协议离婚需夫妻二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度过冷静期后签订离婚证书;诉讼离婚则需向法院提交请求,若裁定准许离婚,判决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起诉离婚程序的程序怎么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一、离婚程序是怎样的<br/>离婚,即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br/>根据实践经验的总结,以下离婚诉讼程序可供参考:<br/>(一)阶段<br/>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br/>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br/>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br/>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br/>(二)答辩阶段<br/>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br/>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br/>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br/>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br/>(三)开庭审理阶段<br/>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程序步骤:<br/>1、法庭调查<br/>2、法庭辩论<br/>3、法官主持调解<br/>4、调解无效、判决<br/>二、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br/>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br/>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br/>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338浏览
申请分居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当事人想离婚并分配居所,可通过协议或诉讼实现。协议离婚需夫妻二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度过冷静期后签订离婚证书;诉讼离婚则需向法院提交请求,若裁定准许离婚,判决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申请分居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当事人想离婚并分配居所,可通过协议或诉讼实现。协议离婚需夫妻二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度过冷静期后签订离婚证书;诉讼离婚则需向法院提交请求,若裁定准许离婚,判决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宣告婚姻无效要走非讼程序吗,程序应该如何走
[律师回复] 宣告婚姻无效要走非讼程序吗,程序怎么走<br/>在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上与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相比,有些不同:<br/>1、人民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br/>2、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br/>3、对婚姻效力问题的处理应当单独制作出判决文书,与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判决文书是分别做出的。<br/>4、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 也就是说,一审对婚姻效力作出判决后,不论是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无效,还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有效,当事人不服的,均不能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出上诉,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上诉。<br/>通过上述说明,我们知道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只能是,当事人申请婚姻无效也只能去,同时了解在受理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有一定的指导和参考。关于婚姻无效的宣告程序,我国现行《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婚姻无效是法律上的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不需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宣告,该婚姻永远不会等到认可。因此,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情形骗取结婚登记的,即使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宣告无效,该婚姻也是无效的。此外,任何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了使无效婚姻有法律记录,也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民政部门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无效婚姻可以直接宣告婚姻无效,收回《结婚证》;人民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当事人有无效婚姻的情形,也可以直接宣告该婚姻无效。<br/>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判决。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br/>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无效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均不予受理。<br/>对于婚姻当事人提出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如果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和于女的抚养,可以进行调解。如果经调解.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达不成协议,可以在判决书中对该内容与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分条款一并进行判决。当事人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判决不服,可以进行上诉。二审仅审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部分。<br/>利害关系申请人申请婚姻无效的,其只能就婚姻效力提出请求,而无权要求处理当事人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婚姻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了主张的,人民可以一并审理。如果婚姻当事人不提出的,可以另行解决。
406浏览
申请离婚需要走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申请离婚需要走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程序怎么走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br/>一、离婚程序<br/>离婚程序的阶段<br/>离婚案件的,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时,者应向人民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br/>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br/>审理,是指人民接到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br/>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应当更换不符合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br/>2、调解。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br/>3、开庭审理。人民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br/>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br/>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br/>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br/>二、协议离婚程序<br/>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br/>(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br/>(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br/>(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r/>(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br/>(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br/>(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br/>(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br/>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br/>(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br/>(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br/>(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br/>(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br/>(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br/>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br/>4、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br/>5、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br/>(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br/>(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br/>(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br/>(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br/>(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465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申请取保需要走什么程序?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34****766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56****480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2****232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