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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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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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威胁遭受事故时。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收入损失的时候,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给付的标准。这里面有养老保险待遇、患病、受伤时的疾病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是什么?

一、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是什么?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是指劳动危险事故发生并造成经济收人损失时,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法定资格条件与给付标准。

待遇包括: (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对于不同项目的社会保险待遇来说,其享受条件不尽相同。

二、社会保险待遇给付一般包括以下两项:

1、具备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主体资格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者,必须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我国,原保险制度将被保险人限定在较狭窄的范围内,经改革正逐步扩大被保险人的范围,原则上要求所有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并要求在条件成熟的农村,也要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

关于受益人的资格,我国有关法规列举规定了若干职工亲属可作为受益人,例如,祖父、父、夫,年满60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祖母、母、妻,未从事有固定报酬工作者;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未满16周岁,或虽满16周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尚在普通中学学习者;孙子女未满16周岁,或虽满16周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尚在普通中学学习,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母未从事有固定报酬工作者;职工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男已满60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妹从事有固定报酬工作,需要依靠职工本人供养且共同居住者等。因此,作为受益人的职工亲属,应当是本人没有生活主要来源而职工对其负有供养义务者。其中,大多数为直系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子女),还包括配偶和旁系亲属(如弟妹)。在受益人之间无主要受益人与次要受益人之分,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受益权。

2、实际发生法定的社会保险事故社会保险事故,是指衰老、失业、伤残、疾病、生育等劳动风险事故。只有在保险事故已实际发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才有权实际获得社会保险待遇。法律上关于社会保险事故作为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规定,主要有:

(1)以保险事故作为划分险种的依据,发生不同的保险事故,则享受不同的保险待遇。

(2)发生的保险事故必须限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否则不能享受保险待遇。

(3)某些保险事故的发生须持合法有效的证明。

社会保险待遇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项极其重要的福利待遇,所以在劳动者与劳动单位建立起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给购买社会保险,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的进行维权,以免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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