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的程序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行政裁决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通知、答辩、审查、裁决。在我国的行政裁决的规定中,对行政裁决办理期限有规定的,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对行政裁决办理期限没有规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可以延长。
行政裁决的程序包括什么?

1、申请。行政裁决纠纷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有权作出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提出。

2、受理。行政机关在收到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通知。行政机关受理后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说明情况,同时告知双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程序权利和其他救济权利。

4、答辩。对方当事人在收到行政机关的裁决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答复及有关证据材料。对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的,行政机关可迳行裁决。

5、审查。行政机关收到答辩书后,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将所有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必要时可组织质证、公开听证,由当事人双方当面陈述、相互辩论、举证质证,以查明案情。

6、裁决。行政机关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依法作出行政裁决。行政机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的裁决书。行政裁决非终局裁决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具体救济方式。

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裁决办理期限有规定的,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裁决办理期限没有规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可以延长。

行政主体在行政裁决中要真正做到超脱于双方当事人,处于中立地位,就必须实行回避原则。执行行政裁决权的人员,如果与被裁决的民事争议或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有直接或间接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退出纠纷的裁决。

我国的行政裁决的实施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实施的,此时如果是主体不合法或者是程序不合法的,作为行政的我们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裁决的程序包括什么?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2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3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2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1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88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8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8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2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行政处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52****839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1****106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2****123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裁决程序包括哪些?
行政裁决必须由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调查之后决定立案的,会通知当事人立案的时间,并要求当事人提交答辩的材料和有关证据,行政机关在审查完证据之后,会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裁决。
10w+浏览
行政类
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包括什么
24浏览 2025-02-14
行政裁决机关包括哪些
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①人民法院;②人民检察院;③国家立法机关;④法律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包括什么
39浏览 2025-02-21
劳动仲裁程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二、劳动仲裁程序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三、劳动仲裁程序仲裁准备 ①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四、劳动仲裁程序仲裁审理 ①通知当事人。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 ②先行调解。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③开庭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⑤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444浏览
行政裁决事项包括哪些?
行政裁决事项包括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权属纠纷、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这也就意味着行政机关可以按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方面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审查,也可以对民事纠纷审查。
10w+浏览
行政类
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包括哪些阶段
6浏览 2025-02-19
有一个亲戚在回家的途中被人寻衅滋事,当时报警,人被拉走了,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br/>一、适用范围:<br/> 除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外,均适用一般程序。<br/>二、处罚实施程序:<br/>1. 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执法人员首先填写《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法制机构填写《立案登记表》。<br/>2. 调查取证:由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及其它相关证据。<br/>3. 调查报告:执法人员应在7日内调查终结,并向法制机构提交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br/>4. 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br/>5. 事先告知:决定处罚的,由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7日内送达;属于听证的案件同时下达听证告知书。<br/>6.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7日后,当事人无异议或不成立,由法制机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报本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到本部门财务领取罚没票据交执法人员送达。<br/>7. 执行:被处罚人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或者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br/>8. 强制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90日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履行的,由本部门法制机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br/>三、听证程序<br/>1. 适用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br/>2. 步骤<br/>① 告知当事人有在3日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br/>② 当事人决定是否要求听证。<br/>③ 环境保护部门在听证的7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征的时间、地点。<br/>④ 听证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么的除外)。<br/>⑤ 环境保护部门确定主持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持人回避。<br/>⑥ 当事人可亲自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br/>⑦ 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包括举行听证:调查人提出当事人违反环保法规的事实、证据、依据和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br/> 环保案件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听证结束后,继续一般程序中的审查并做出决定的程序。
1.1k浏览
仲裁裁决庭审的程序包括什么?
仲裁裁决庭审的程序包括:开庭仲裁、开庭调查、出示证据以及当事人进行辩论。通常情况下,仲裁的内容,如果是合同和财产方面的纠纷,如果涉及到商业机密的话,一般是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的,这样是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撤销仲裁裁决的审理程序包括哪些
11浏览 2025-02-23
劳动争议仲裁包括哪些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程序<br/>分为以下四个程序:<br/>1.申请与受理。<br/>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br/>2.仲裁前准备。<br/>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br/>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br/>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br/>3.调解。<br/>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按《条例》第二<br/>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br/>4.开庭与裁决。<br/>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仲裁。仲裁庭应在开庭前四天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仲裁。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br/>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br/>最后进行裁决。
321浏览
行政裁决的范围包括什么?
行政裁决的范围是反向清单规定的,只要不是法律规定的情形都属于不能进行行政裁决的范围。根据我国行政裁决的法律的范围的规定,我国的行政裁决的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侵权纠纷的裁决;补偿纠纷的裁决;损害赔偿纠纷裁决以及其他情形的裁决。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什么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42浏览 2025-02-15
仲裁开庭审理程序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仲裁开庭审理程序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开庭审理程序有哪些<br/>1)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随后,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br/>2)仲裁庭通常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开庭调查:<br/>(1)当事人陈述。<br/>(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br/>(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br/>(4)宣读勘验笔录、现场笔录。<br/>(5)宣读鉴定结论。<br/>3)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材料,它是仲裁裁决的依据。仲裁法第43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根据这一规定,仲裁中的证据一是来源于当事人,即当事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证据。二是来源于仲裁庭,即在必要时,仲裁庭可以自行收集证据。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但仲裁庭对证据的收集不能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br/>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时,根据仲裁法第46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由人民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保全措施。<br/>不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还是仲裁庭收集的证据,都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由当事人相互质证。<br/>4)当事人进行读者辩论仲裁法第47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辩论是开庭审理的重要程序,也是辩论原则的重要体现。<br/>当事人进行辩论通常按照下列顺序进行:<br/>(1)申请人及其仲裁代理人发言;<br/>(2)被申请人及其仲裁代理人发言;<br/>(3)双方相互辩论。开庭辩论终结前,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可以按照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顺序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br/>在仲裁程序中,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应当按时出庭,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否则将按照仲裁法第42条的规定,对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对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测缺席裁决。
338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裁决的程序包括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78****975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78****622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608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