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涉及税收滞纳金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8-1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民事诉讼中涉及税收的滞纳金的计算可以分为起算时间的确认还有计算标准的确定,起算时间的确定是履行期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的,计算标准上的确定包括金钱给付迟延履行还有其他义务的迟延履行。
民事诉讼涉及税收滞纳金怎么计算?

一、民事诉讼涉及税收滞纳金怎么计算?

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起算时间上的确定,其二是计算标准上的确定。

1、起算时间上的确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金自执行名义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2、计算标准上的确定。在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标准上,根据迟延履行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分为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和其他义务的迟延履行两类:

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的确定标准。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由于金钱给付的数额标准具有确定性,所以其计算起来相对简单。

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民事诉讼涉及税收滞纳金特点

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民事诉讼涉及的税收滞纳金的特点包括具有法定性,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具有强制性,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惩罚性,是规定的期限缴款到了之后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事诉讼涉及税收滞纳金怎么计算?
一键咨询
  • 167****58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0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7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5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0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3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00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7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4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3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税务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52****594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143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4****464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欠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有限企业若是不及时缴纳税款的话,是需要缴纳一些滞纳金的,滞纳金的金额一般是所欠税款的万分之五,但若是情况不严重的话,欠税金额在一万以下的,是不收滞纳金的。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税务稽查未开票收入怎么计算增值税及滞纳金
[律师回复] 如果属于销售货物收取的价外费用范围的赔偿金,应征收增值税。如果货物销售收入不能确认,纳税义务没有形成,此时,销货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赔偿金就不属于随“价外向购买方收取”,仅作为一种违约赔偿,列为营业外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1.4k浏览
行政诉讼期间计算滞纳金吗
10w+浏览2024-04-21
行政诉讼期间计算滞纳金吗
10w+浏览2024-04-21
行政诉讼期间计算滞纳金吗
10w+浏览2024-02-22
如何计算信用卡利息及滞纳金
10w+浏览2024-02-26
印花税罚款及滞纳金如何计算
10w+浏览2024-10-18
律图 > 法律知识 > 税务类纠纷 > 税务诉讼 > 民事诉讼涉及税收滞纳金怎么计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35****517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34****592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8****176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