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阶段不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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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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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试用期阶段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试用期的时间长短跟劳动合同的期限还有一定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三年以上,试用期最长是6个月,劳动合同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最多是一个月。
试用期阶段不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吗

一、试用期阶段不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吗?

试用期阶段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类型?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期限内可以单方辞退劳动者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期限包含试用期,而且,从员工入职当天就跟公司正式建立了劳动关系,入职的时间也不能从员工转正以后开始计算。另外试用期的时间虽然可以超过一个月,但是用人单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的时间不能超过建立用工关系以后的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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