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回避复议谁决定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刑事诉讼活动中回避复议由谁决定的这个问题是不能一概而论的,要看具体是要求哪些人员回避的,比如要求侦查人员回避,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决定,如果要求院长回避,是由案件的审判委员会决定的,要求检察长和公安部门的负责人回避的,由同级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决定。
刑事诉讼回避复议谁决定

一、刑事诉讼回避复议谁决定?

刑事诉讼回避复议谁决定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刑事诉讼适用回避制度的情形有哪些?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三、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四、刑事诉讼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适用于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事实上,如果存在着需要回避的情形,这些工作人员都会主动回避的,若相关工作人员没有主动回避,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嫌疑人或受害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诉讼回避复议谁决定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1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3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8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2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1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4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驳回行政案件回避复议申请决定由谁做出?
驳回行政案件回避复议申请决定由当事人或者是审判人员作出。我国发生刑事案件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亲属或者是执信亲属,在这样的情况下面会实行相关的回避制度,它是根据案件的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公正审判,所以要进行决定。
10w+浏览
行政类
刑事诉讼中谁决定法官回避
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由法院院长决定法官的回避。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此外,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37浏览 2024-10-11
回避决定复议规定是什么?
回避决定复议规定是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或者是法定代理人是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解决回避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运用决定的形式,也就是采取书面或者是口头的方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回避复议决定效力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回避复议决定效力是当事人可以对不服的决定提出申请复议,法院会对复议作出相应的决定,在决定之后该复议则会立即生效。一般都是当事人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向法院申请提出复议。
10w+浏览
行政类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诉讼回避复议谁决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81****404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81****978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4****722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