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债离婚债务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0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离婚时仍由欠债的一方清偿,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欠债离婚债务怎么办

一、夫妻欠债离婚债务怎么办

离婚前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要看这个债务是否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发展而欠下的债务,如果是一方为自身发展所欠,那么另一方在离婚后不承担这个债务的责任。如果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不分先后顺序,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夫妻任何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不分夫妻应分担的份额,即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

二、怎样确定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步,确认对外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第二步,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笔债务只有经得起这两步检验,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

第一步,确认对外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对于借贷关系的存在,夫妻双方不表异议,则可以直接予以认定。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有较大的争议,对于夫妻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如果人民法院简单地以一般借贷纠纷的债务认定标准予以认定债务,那是不适当的。但是,如果债务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某一债务系离婚当事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要求夫妻共同偿还,那么,人民法院以一般借贷纠纷的债务认定标准认定债务的真实存在,那是合适的。但是这一真实存在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超越了一般借贷关系的范围,应当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步,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确认对外借贷关系真实存在的基础上,再确认该借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对于借贷关系,夫妻之间是否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借贷是夫妻共同商议所为,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借贷是夫妻一方意思表示所为,则需要进一步考虑。其次,看借贷关系的发生,夫妻之间是否共同享有债务利益。如果借贷关系的发生对夫妻有共同的债务利益,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夫妻共同的债务利益,则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夫妻生活中两个人是会产生一定的财产和债务的,如果是用于夫妻生活的是可以认定共同财产和债务的,也就需要一起进行承担,是区别于婚前个人财产债务的,这点要注意。关于离婚前的债权债务,要求夫妻约定。一般离婚当事人协商解决财产和债务问题。但是,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他们可以在法庭上起诉。法院将根据债务的目的确定债务是个别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欠债离婚债务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33****0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1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5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3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0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夫妻债务·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淮安178****629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583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7****581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离婚所欠债务怎么办
1、属于个人债务的,离婚时还是由欠债的一方承担,与另一方没有关系。2、若是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通常是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不够清偿共同债务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离婚夫妻协商约定偿还。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做出判决。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分居所欠债务怎么办
在夫妻分别居住期间产生的债务如何处理,这主要取决于这些债务是否被用来支持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策达成的。若是如此,此类债务将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责任,双方必须承担连带的清偿义务;反之,通常会被认定为某一方的单独债务,仅由举债方独自负责清偿。
11浏览 2024-10-23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怎么办
关于夫妻一方债务的处置,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债务来自家庭日常开销,根据相关法律原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责任。因此,夫妻双方都有还款义务,需要共同面对和承担,以维护家庭财务的稳定与和谐。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离婚欠的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异财产分配中债务处理要结合实际。若负债是共同债务,夫妇应共同承担,如因共同生活或事业的债务。但一方以个人名义违规高额举债且远超家庭生活所需,法院通常判为个人债务,由举债者独自承担。
3浏览 2024-08-16
夫妻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br/>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br/>A与<br/>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br/>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br/>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br/>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326浏览
夫妻一方欠债死去债务怎么办
需要先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如果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就需要另一方承担;2、如果是个人债务,另一方就没有义务承担,由遗嘱的继承人来承担。但债务的承担是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的,超过的部分继承人是不用承担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离婚,欠的债务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时债务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如双方共同签署、用于共同生活等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超出家庭日常需求所负债务原则为个人债务,但若债权人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可按共同债务处理。
0浏览 2024-10-10
夫妻离婚后欠的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是由双方共同偿还的,离婚时应该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方案,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婚前欠债属于夫妻债务吗
婚前欠款通常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婚前个人债务原则上是个人责任,除非其用于婚后家庭所需,如购房等。具体是否算共同生活开支,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0浏览 2024-09-23
夫妻一方借债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负有债务,该债务应由夫妻一方承担还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直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关于判定是否由一方承担还有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具体案例中,除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之外,还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和理由来进行合理地裁判。<br/>夫妻一方借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br/>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经双方合意,出借人履行出借义务后,合同生效,借款人应依约履行还款义务。<br/>陈某(女)与葛某(男)于1994年结婚,并育有两子,两人于离婚。陈某离婚不久后与李某(男)登记结婚。随后在4月22日与李某离婚后又与葛某复婚。,债权人蔡某在将陈某、李某、葛某一并诉至。<br/>蔡某诉称,8月16日,陈某以开一家农家院为由向蔡某借款人民币30万元,同时约定8月15日之前还清所有债务,债务到期后,陈某并未按期偿还蔡某借款。蔡某诉称由于借款发生在陈某与李某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同时,现陈某又和葛某为夫妻关系,且虽陈某与葛某办理离婚登记后,但是一直居住在一起,故蔡某将陈某、李某、葛某诉至,请求判令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br/>陈某认为,30万元借款属于她个人的借款,并用于农家院建设,当时借款合同中也明确约定了由她个人偿还,不应由李某和葛某承担,理由有:<br/>一、与李某结婚后并没有实际和他一起共同生活;<br/>二、该笔借款发生在与葛某离婚后复婚前,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br/>李某辩称,本人不应该承担还款义务。原因有:<br/>一、他与陈某仅办理了结婚登记,并未一起生活。<br/>二、他对涉案借款并不知情,之前也并不认识蔡某,此笔借款应属于陈某个人债务。<br/>三、陈某与葛某离婚后,并未离家,仍共同生活在一起,且蔡某与葛某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其明知本案中的农家院是陈某和葛某一起开设、经营的。因此,该债务应由陈某个人承担。<br/>葛某辩称,虽然其一直和陈某居住在一起,但是该笔借款发生时他已经与陈某离婚,且该笔借款仅仅用于农家院装修,他本人并未使用过该笔借款,因此,不同意偿还此笔债务。<br/>根据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最终经过审理查明,陈某“离婚不离家”,其始终与葛某居住在一起,并对外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陈某向蔡某借款目的确为经营一家农家院,且该农家院是在葛某的住房上改建而成,陈某与葛某也一直居住在该农家院内。上述证据足以证明陈某与葛某共同使用了该笔借款用于农家院建设,并共享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因此,葛某应该承担涉案借款的连带还款义务。<br/>经查明,陈某于8月16日向蔡某借款30万元,并实际收到借款,因而负有偿还30万元借款的义务,至于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以下两个:<br/>一是李某对30万元债务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根据李某提供的证据及经审查认定的事实,该涉案借款发生时,虽陈某与李某处于婚姻存续期间,但是两人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且陈某借款的目的也并非用于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经营,而是独自与葛某共同开办、经营农家院。所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r/>(二)》<br/>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以及民间借贷纠纷的特点,由于李某对此借款并不知情,缺乏借款合意,也并未使用过该笔借款,所以涉案借款并非陈某与李某婚姻存续期间内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该认定为陈某个人债务,由陈某以个人财产进行清偿。<br/>二是葛某对该案借款是否有还款的义务。关于葛某是否要承担涉案借款的还款义务要视情况讨论,陈某在8月16日借款时,葛某与陈某并无婚姻关系,该借款属于陈某与葛某再婚前的个人债务。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应该如何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r/>(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br/>第一种情况下,如果陈某并未将该笔借款用于与葛某再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则该笔借款则属于陈某的婚前个人债务,债权人蔡某则不能向葛某主张还款义务;第二种情况下,如果陈某将该比借款用于了与葛某再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则该笔借虽为陈某婚前以个人名义所借,但婚后由陈某与葛某共同使用,葛某实际享受了该笔借款的利益。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葛某应该负有连带还款义务。
448浏览
夫妻离婚了欠的债务怎么办
离婚夫妇在面对债务问题时,需要按照婚姻相关规定来处理。首先,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那么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其次,对于各自为家庭日常所需产生的债务,也会被视为共同负债。如果夫妻双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或者双方决定独立登记财产,那么就需要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法院来裁决,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能实现公平合理的分配。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婚内一方所欠债务怎么办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处理要依实际判断。若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属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但若债务超家庭日常所需,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就属举债一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6浏览 2024-08-17
夫妻债务如何认定,夫妻债务如何认定,夫妻债务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样认定 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93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夫妻欠债离婚债务怎么办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80****2622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52****598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113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