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后出资款如何追回,相关法律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9-08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司清算后出资款如何追回,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公司清算后出资款如何追回,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清算出资款如何追回

公司清算后,如果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清算组可以要求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责任,不履行的向法院起诉股东。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通过小编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公司进行清算时,由清算组要求股东承担出资责任,如果股东不出资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出资的股东。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1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清算后出资款如何追回,相关法律规定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5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3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2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1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0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7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1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公司解散·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35****558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274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2****389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您好,我最近在学习相关法律的,但是,我对于执行程序中追加配偶我不是很清楚的,谢谢您的解答
[律师回复] 被执行人已离婚的原配偶应当不予追加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实践中出现过某地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已离婚的原配偶为案件的被执行人情况,其理由如下: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负债的案件原则上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和双方的个人财产都属可执行财产的范围;离婚时的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财产分割的内容,不能对抗共同债务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上述法院的做法笔者并不认同,即使执行中的债务认定为是存续期间婚姻关系的夫妻共同债务,也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已离婚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该条解释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这条司法解释规定的是赋予债权人的仅仅是诉权,并不是可以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已离婚原配偶的法律依据。在执行程序追加已经离婚的配偶并无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也不利于被执行人配偶在执行程序中举证,因此法院在执行中查明存在被执行人配偶已经离婚情况时,就不能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案件的被执行人。这类案件不宜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认定被执行人已离婚的原配偶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应当不予处理决定为妥,申请执行人应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对被执行人的原配偶确认之诉。
344浏览
清算组追回抽逃出资
10w+浏览2024-03-02
强制清算组追回抽逃出资
10w+浏览2024-02-25
我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现在准备破产清算。但是我对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货款不是很清楚,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货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时,赔偿是有先后顺序的。原则上先支付破产费用,然后依次按照,职工工资以及社保相关费用,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赔偿。那这其中债券又是怎么分配的了。下面就请大家阅读关于破产清算债权分配的资料。<br/>一、破产清算债权分配顺序<br/>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br/>一般而言,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br/>(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br/>(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br/>(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br/>二、普通破产债权那些优先受偿<br/>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br/>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br/>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br/>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br/>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br/>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财产担保以及法定优先权担保不足部分,或经变卖担保财产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产债权的地位。<br/>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br/>设定了保证的债权,如果债务企业因破产而不能清偿,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清偿,因此这种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保证人代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则应列入破产债权。<br/>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br/>由此产生的债权如果不能作为破产债权,付款人或承兑人便会受到损失。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付款人或承兑人便要对票据进行严格的审查,这必然造成票据支付的延误,从而影响其流通性,这样将给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将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是为了维护票据作为无因证券的地位,保障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合法权益。
41浏览
公司清算后出资款如何追回
10w+浏览2024-02-25
跟朋友共同成立了一个公司,但是大股东的出资迟迟不到位,想请问律师出资不到位能否清算,有那些相关的清算办法
[律师回复] 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按照您所说的,如果大股东一直没有出资到位的,那么属于违约,您可以要求对方补足出资,并且向您和您的朋友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和您朋友的损失。公司法明确规定这种行为属于违约,不认为是欺诈。当然,如果大股东一开始就没有出资的意愿,始终是有欺诈的意愿而虚构事实的,那么构成欺诈,但是这方面的举证是比较困难的,如果您能够证明大股东一开始就存在欺诈的故意而实施欺诈的,那么你们订立的相关的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就是可以撤销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br/>对于股权回购,公司法是有明确规定的,股东不出资的情况不属于股东可以申请公司进行股权回购的情形,所以您不得要求公司回购股权。<br/>对于股东不出资的情况,公司法已经明确规定属于违约,您可以要求对方限期补足出资,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不愿意出资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限期出资,赔偿您的损失。<br/>因为公司已经成立,那么您要想收回出资的,只能选择将您的股份出卖给其他人,或者股东一致同意解散公司并对公司进行清算。
4.3k浏览
清算时是否可以追责抽逃出资
10w+浏览2024-03-01
公司清算时欠员工的工资没发怎么追回
10w+浏览2024-08-03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解散 > 公司清算后出资款如何追回,相关法律规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34****984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8****132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5****274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