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假冒专利是否是专利侵权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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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中假冒专利是否是专利侵权,专利侵权特征通常表现为: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民法典中假冒专利是否是专利侵权

一、民法典中假冒专利是否是专利侵权

假冒专利会涉及专利侵权。专利侵权判定:

1、被侵权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这一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知识产权的有效时间必须不能过期,也不能是正在进行申请的而尚未批复的,或者已经被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员会所宣布失效的。以上的有效性若不具备,则不能进行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2、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这一要件也即原告方必须对侵权方的行为进行详细说明,并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事实上,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已对这一要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指出了侵权行为的种类及不能算作是侵权行为的事件。

3、侵权行为必须是以营利性为目的,而不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侵权行为则应视情况而定根据规定,如果以营利性为目的使用一项知识产权,在使用方必须获取所有者的许可,否则,则构成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因此,营利性为目的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构成要件之一。

4、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由侵权方的主观过错所致这一要件认为,无论侵权方的主观过错是有意性还是自身失误所致,都应对知识产权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如果侵权方能够证明这一行为的合法性也可以不负赔偿责任,但仍需要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等侵权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专利侵权特征通常表现为:

1、实施行为发生在专利权授权以后的专利权有效保护期内。

2、实施行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3、实施行为未经专利人许可。

4、该实施行为是法定禁止的侵害行为。

5、该实施行为落入该专利权保护范围。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造成损害,被侵犯的专利具有专利权,造成的损害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的,就可认定专利侵权,因此假冒专利会涉及专利侵权,具体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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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假冒专利是否是专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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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假冒专利是否是专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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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什么是假冒他人专利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制造或销售的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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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与假冒专利
10w+浏览2024-10-29
民法典中假冒专利是否是专利侵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假冒专利是否是专利侵权,专利侵权特征通常表现为: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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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假冒专利的情形是什么?
包括下列情形: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3.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自动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4.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
30浏览 2024-09-11
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区别
[律师回复]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如下几种专利侵权行为:<br/>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br/>那么什么又是假冒专利行为呢?<br/>1、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上或者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专利权被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br/>2、销售上面所述产品;<br/>3、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br/>4、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br/>5、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br/>《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br/>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br/>(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br/>(二)销售第<br/>(一)项所述产品;<br/>(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br/>(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br/>(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br/>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br/>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br/>法律依据:<br/>《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br/>第六十九条<br/>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br/>(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br/>(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br/>(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br/>(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br/>(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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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区别?
10w+浏览2023-09-09
假冒专利专利侵权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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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什么才是假冒专利罪呢?
假冒专利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既侵害了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的正常活动,也侵害了单位或者个人的专利权利。
3浏览 2024-09-23
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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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与专利侵权的区别
10w+浏览2024-02-25
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1、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销售第1、项所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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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假冒专利的情形是什么
假冒专利的行为包括: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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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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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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