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拆迁纠纷要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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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发生了拆迁纠纷要几百元左右。这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不同的判断的,因为拆迁类型的就他涉及到诉讼的案件,如果到当地起诉的话,需要缴纳案件的诉讼费用以及申请费用等。若是委托律师,那么还需要缴纳律师费。
发生了拆迁纠纷要多少钱?

一、发生了拆迁纠纷要多少钱?

发生了拆迁纠纷要几百元左右。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拆迁安置纠纷是属于涉及财产的诉讼诉讼费用依据涉案财产的数额按一定比例收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听证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当代的社会拆迁纠纷一旦发生,那么一定要通过及时合法的方式来解决,比如说首先是可以和对方积极的协商来处理,协商不成的话委托律师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的,但是这个时候就会产生相应的诉讼成本的,不仅仅需要缴纳案件的诉讼费用,还需需要缴纳委托律师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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