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村民什么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9-24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征收农村土地之前,需要将征地事宜告知村民。具体来说,行政机关在准备实施征地之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告知的方式一般为发布征地公告。
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村民什么手续?

一、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村民什么手续?

1、征收农村土地之前,需要将征地事宜告知村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二、征收土地一定需要组织征地听证吗?

1、征收土地不一定需要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2、在征地依法报批前,需要告知告知征地情况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3、征收土地需要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实施征地行为之前,需要先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获得批准之后,实施征地行为之前,需要先告知村民。村民在收到通知之后,不得变更土地的用途,否则有可能会导致自己无法获得补偿。再者需要注意的是,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村民什么手续?
一键咨询
  • 148****8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1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8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7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1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5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3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土地征收·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宿迁188****380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917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758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土地征收农户多户要什么手续
农村土地征收农户多户要什么手续,对农村集体征用土地的手续有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办理立项等手续、提交用地正式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土地征用、领取用地批准文件、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适用权、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适用土地等等程序。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br/>2、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br/>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br/>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br/>5、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br/>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br/>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br/>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br/>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br/>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br/>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br/>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br/>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br/>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br/>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br/>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br/>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br/>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br/>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br/>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br/>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br/>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br/>9、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br/>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br/>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br/>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br/>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58浏览
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村民什么手续
10w+浏览2024-05-09
村里征用农民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土地征收需要发布征地公告、征询村民意见、进行地籍调查等。此外,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进行土地征收,只有为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才可以进行土地征收。村里征用农民土地需要什么手续,本篇文章的回复如下所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征用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br/> <br/>(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br/> <br/>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br/> <br/>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br/> <br/>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br/> <br/>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br/> <br/>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br/> <br/>(二)征地的实施程序<br/> <br/>1、发布征地公告<br/> <br/>(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br/> <br/>(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br/> <br/>(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br/> <br/>(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br/> <br/>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br/> <br/>(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br/> <br/>(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br/> <br/>(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br/> <br/>(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br/> <br/>(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br/> <br/>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 <br/>(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br/> <br/>(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br/> <br/>(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br/> <br/>(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br/> <br/>(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br/> <br/>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br/> <br/>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 <br/>(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br/> <br/>(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br/> <br/>6、土地交付<br/>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br/>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br/> <br/>1、土地补偿费<br/>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br/> <br/>2、青苗补偿费<br/>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br/> <br/>3、附着物补偿费<br/>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br/> <br/>4、安置补助费。<br/>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br/> 四、征地补偿标准数额<br/> <br/>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br/> <br/>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br/> <br/>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br/> 五、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br/> <br/>(一)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br/> <br/>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br/> <br/>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br/> <br/>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br/> <br/>(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br/> <br/>(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br/> <br/>(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br/> <br/>(二)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br/> <br/>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br/> <br/>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br/> <br/>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br/> 六、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br/> <br/>1、补偿标准争议<br/>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br/> <br/>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br/>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br/> <br/>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br/>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346浏览
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村民什么手续
10w+浏览2024-02-25
农村征地手续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农村征地手续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征收不给钱怎么办理手续
10w+浏览2024-09-01
农村征地手续有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农村征地手续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村民委员会可以征收农民的土地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征收农民的土地吗?问题解答如下, (转自寇喜林)村委会征地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过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并要及时向村民公布。如有违法行为,可向上级人民政府投诉控告。<br/>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br/>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br/>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br/>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br/>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br/>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467浏览
农村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10w+浏览2023-09-12
对农村集体征用土地的手续有哪些?
对农村集体征用土地的手续有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办理立项等手续、提交用地正式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土地征用、领取用地批准文件、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适用权、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适用土地等等程序。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征用的手续
10w+浏览2023-09-21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村民什么手续?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52****592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88****880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822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